當地時間5月11日,第二次中英經濟財金對話在倫敦舉行,中國副總理王岐山與英國財政大臣達林共同主持此次對話。圖為王岐山、中國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左)、中國駐英大使傅瑩(右)在會議現場。 中新社發 魏群 攝
中新社倫敦五月十一日電(記者魏群 李鵬)今日在此間舉行的第二次中英經濟財金對話所取得的成果中,包括“中方同意按照相關審慎監管原則,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公司(包括英國公司)通過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形式在中國證券交易所上市”。在回答記者有關境外公司何時能在中國上市的問題時,證監會副主席姚剛、央行副行長胡曉煉進行了闡述。
姚剛說,允許境外公司到中國的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這不是第一次提出來,這次包括了英國的公司。境外的公司要到中國內地來上市,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條件和程序。如果發行A股的話,需要符合證券法、公司法,有一系列的行動規章,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如果發行存托憑證的話,這是一個新的證券品種,存在著比如說它的存管行,托管行,股票和憑證之間的交換等等一些技術上和法律上的問題。今天中英經濟財金對話中,雙方都表示愿意盡努力解決技術上、法律上存在的問題,來共同推動這件事情向前發展。現在還不能猜測哪一個品種上市快,哪個障礙先解決,哪個就可先進行。
央行副行長胡曉煉表示,這個問題實際上分兩個步驟來看。一個是資本的交易階段,在這個階段,允許境外企業在內地上市,如果作為主管部門證監會,經過認真地研究,并且和各個相關部門達成共識的話,可以說在交易這個環節可以進一步開放了。下一個環節就是匯兌的環節,一般來說,如果在交易環節,已經進一步開放的話,那么匯兌環節也會考慮相應地開放,以配合資本賬的進一步開放。當然匯兌環節的開放,還要考慮整個外匯收支的一個基本的情況,但從總體來看,應該是和上游交易部門的開放相配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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