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9日電 據中國證監會網站消息,日前,中國證監會期貨部、中國期貨業協會在北京召開了“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座談會”,中國證監會主席助理姜洋在會上指出,實施首席風險官制度是適應期貨市場快速發展和監管形勢不斷變化的需要,是加強期貨公司合規監管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制度建設。各首席風險官要明責、盡責、履責,更好地發揮在期貨公司合規建設中的積極作用。監管部門將研究出臺相關監管工作指引,支持首席風險官依法履職,進一步完善期貨公司內在治理的約束機制,不斷提升期貨公司合規運作水平,推進建設行業誠信文化,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姜洋指出,近年來,在國家關于“穩步發展期貨市場”戰略思想的指導下,期貨市場呈現出平穩、健康發展的良好勢頭。市場規模穩步擴大,產品創新有序推進,經濟功能逐步發揮,期貨市場的快速發展對期貨公司的依法規范運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實施首席風險官制度正是貫徹《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在建立健全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預警監管制度、保證金安全存管監控制度、期貨公司開戶實名制等基礎性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期貨公司合規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通過建立首席風險官制度,有利于完善期貨公司治理結構;有利于加強公司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有利于促進公司穩健經營;有利于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有利于樹立行業誠信文化。
姜洋說,《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試行規定》)自2008年5月1日實施以來,首席風險官制度在期貨公司合規經營和風險管理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各期貨公司在促進發揮首席風險官作用上也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涌現出了一些好的做法。但任何一項制度創新從實施到逐步完善都是一個長期、復雜和艱巨的過程,首席風險官制度目前尚處于起步階段,難免會遇到各種困難和障礙。他指出,各首席風險官要提高認識,堅定信心,在工作中做到“明責在先、履責為重、盡責為上”,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和實際行動去贏得公司的理解和支持。他說,“明責”即要解決好認識問題,尤其是要正確理解期貨公司作為金融特許機構在市場準入、監管、風險處置等方面的特殊要求,準確把握期貨公司的功能定位,促進公司圍繞主業發展,監控經營中的各種風險;“履責”即要解決好執行問題,要嚴格按照《試行規定》的各項行為規范及職責要求,確保各項合規制度落到實處;“盡責”即要解決好態度問題,盡心盡力做好各項合規管理工作,強化合規意識,提升職業素質。
姜洋表示,為方便首席風險官履職,今后,監管部門將從制度和配套政策等方面給予相應的支持:一方面在制度上,進一步研究出臺相關監管工作指引,對《試行規定》的內容進行細化和落實;
另一方面,為首席風險官提供各種監管支持,為首席風險官開展工作積極創造條件。同時,將進一步加強監管部門、自律組織和首席風險官的交流,積極探索發揮首席風險官作用的有效途徑;中國期貨業協會也將加強對首席風險官的后續教育和培訓,全面提升首席風險官綜合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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