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殺手 富翁羔羊?
投資者認為,他們是“無辜的羔羊”,而香港銀行是舉起屠刀的“殺手”,設下一步步陷阱將他們誘殺。經濟學家黃明對此予以支持,他還解釋,絕大多數投資者選擇沉默是因為怕政府追究財富的原罪問題;怕追究錢是怎么挪到香港去的;怕丟臉。
“我懷疑他們有一套專門用來對付大陸客、為我們量身定做的‘大陸版開戶’檔。”賴建平說,當時與他一起見張寧的還有一位王女士,她只是北京一名普通干部,典型的工薪階層,但簽署的開戶文件與他的一模一樣,只有個人信息不同。雖然她最后沒有投資,但香港荷蘭銀行也認定她是專業投資者,也能給予高達600萬美元的貸款額度。
在北京,還有一名投資者H女士,也表示在香港某銀行開戶,結果銀行采取欺詐、偽造文件等惡劣手段,使其公司的8000多萬資金投資了Accumulator,這些錢不僅損失殆盡,還倒欠銀行約9000萬元。
這些投資者認為,他們就是無辜的羔羊,而香港銀行是舉起屠刀的殺手,設下一步步陷阱將他們誘殺。對于這種說法,美國康奈爾大學終身教授、長江商學院金融學教授黃明予以支持。
“絕大部分內地投資者都是被誤導和欺騙的。”黃明說,Accumulator產品的特性就決定了營銷過程中的問題。首先,產品銷售帶來的利潤極其巨大。其次,產品設計非常復雜,容易形成銷售機構和投資者之間極端的知識不對稱性。這也是銀行熱衷于推銷此產品的原因,就是要利用這種不對稱來榨取巨額利潤。再次,產品風險和收益極其不對稱,極少利潤封頂但虧損無限。如果這種不對稱性徹底跟投資者解釋清楚,很多投資者是不會投的。
銷售Accumulator的利潤有多巨大?曾在摩根士丹利任職9年的獨立經濟學家謝國忠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是Accumulator在2007年養活了香港的國際投行。假如客戶有1000萬美元,客戶經理讓其買1億美元合約的Accumulator,按照毛利最好5個百分點計算,投行收入就有500萬美元,而客戶經理個人收入一般是投行利潤的30%,即150萬美元。
“賣一個朋友得100萬美元,多賣幾個朋友這輩子就不用朋友了。”黃明說,很多內地投資者是這些香港銀行客戶經理培養了多年的,而這批客戶經理就在最近兩三年內,利用這種信任把他們全賣了。據他所知,就有某知名投行的一位客戶經理把大陸的客戶基本賣光了,賺足錢回了臺灣老家。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香港投行人士對此表示,Accumulator的銷售傭金跟其他產品都差不多,并沒有特別高。不愿透露姓名的摩根大通衍生品部相關負責人在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時認為,KODA本身不存在問題,只是一個投資工具而已,如果銷售人員在介紹產品時能夠說清楚風險,那么投資的決定權還是在客戶手中。不過,他也坦陳KODA非常復雜,光說明書就有幾十頁,個人投資者一般不會去看,而是會聽信客戶經理的兜售。“那時,幾乎所有的投行以及銀行的私人銀行業務部都在做這種產品。當時,行情好投資者能獲利,私人銀行的客戶經理也能拿到很多提成,所以在香港賣得很火。”
擔任香港上市公司主席、10多年前就已是股壇名嘴之一的香港投資者保障協會會長呂志華承認,自己投資KODA是建立在對產品有足夠了解的基礎上的。在他的那個圈子里,很多人都買了這個產品,而且掙了很多錢。不過,他對這個產品及推薦產品的銷售手法也有不滿。他說,一些私人銀行在向客戶推介Accumulator時,多數強調該產品是以折讓價、以“每月儲股票好過儲錢”作為推銷借口,而沒有提及在股市下跌時,投資者須如何補付押金,使得不少人一直以為自己是購入一項穩健的投資產品,而對風險毫不知情。
截至目前,因投資Accumulator而虧損的內地富人選擇在媒體上曝光維權的僅金亮、賴建平以及H女士三人。然而種種跡象表明,此事件絕非個案。若正如投資者所說,他們都是“無辜的羔羊”,為什么絕大多數都選擇了沉默呢?
根據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KODA引發的投訴大約從2008年開始。根據香港媒體報道,星展銀行起訴了兩名廣東佛山投資者,他們因投資KODA巨額虧損而倒欠銀行錢,但他們沒有到香港應訴。賴建平有一份香港荷蘭銀行客戶名單,他自稱是客戶經理主動發給他的郵件。名單上的近10名客戶,均投資了KODA而保證金不足,銀行有關部門要求客戶經理對他們采取措施。H女士的律師也曾接到過另外一名投資者的求助電話;呂志華手里有五六單內地投資者的投訴;金亮參加過幾次匯豐私人銀行在上海舉辦的沙龍,每次有上百人參加,其中也有人投資了Accumulator……
根據這些線索統計,投資KODA而蒙受損失的內地富人廣泛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廣州、佛山、西安、天津、內蒙古等地。為了尋找其他投資者,在將近1個月的時間里,中國證券報記者走訪了其中一些城市,然而沒有更多的投資者愿意站出來。輾轉聯系上的一位投資者說,他現在已經在新加坡,過去的事已不想再提,也不是什么有光彩的事情。
“被騙了他們也不敢告。”黃明說,在他授課的EMBA班上,每個班都有幾個學生因投資Accumulator而巨虧。這些人基本上都是民營企業家,主要從事傳統產業。他希望其中一些人能站出來,用切身經歷給更多的民營企業家以警醒,但都被婉言拒絕。
為什么要選擇沉默?“這些富人有三怕,怕政府追究財富的原罪問題;怕追究錢是怎么挪到香港去的;如果沒有前面兩個問題,那么就怕丟臉。”黃明說。還有投資者稱,有官太太以及知名上市公司老總也在其中,前者牽涉腐敗問題,后者怕暴露引起公司股價下跌。
到底有多少內地投資者因Accumulator而虧損?6月11日,香港金管局在給予中國證券報記者的書面答復中未正面回答。“場外交易沒人統計,但有業內人士稱,2007年香港賣了1000億美元。”黃明說,香港投行人士分析,這些合約一半以上都賣給了內地投資者。重災區在內地,但告得最兇的是香港人。
難道香港國際投行以及銀行真是蓄意誤導投資者的“殺手”?6月11日,香港金管局同樣在給予中國證券報記者的書面回復中未予回答。他們表示,在香港中介人(包括銀行)銷售金融產品應遵循四項基本披露原則:首先,發行人在投資產品文件內須披露充足資料,包括所發售投資產品的性質及風險;其次,向公眾銷售或建議該產品的中介人要進行合適性評估,以確保投資者明白產品的性質與風險,以及產品適合相關的投資者;再者,透過上述兩個程序,旨在讓投資者能作出有根據的投資決定;最后,在中介人適當披露投資產品的性質及有關風險,以及作出適當的合適性評估后,投資者在掌握充分資料的情況下對其所作的投資決定負責。如發生不當行為,金管局一定會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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