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上午,國美電器前董事局主席黃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判決,案件宣判吸引不少媒體記者早早守候在法院門口。黃光裕因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6億元人民幣、沒收財產2億元人民幣。 中新社發 侯宇 攝
中新網5月19日電 據香港中通社報道,中國前首富、國美電器創辦人黃光裕因單位行賄、內幕交易和非法經營罪,18日在北京第二中級法院被判入獄14年。國美電器發表聲明表示尊重裁決,并指公司將于今后幾天與法律專家研討國美對這一判決的法律立場。
在香港上市的國美電器表示,隨著該案告一段落,紛擾國美電器的不確定因素顯著減少。聲明又說,管理層將全力專注于公司的經營和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并進一步完善企業治理。
國美電器因單位行賄罪亦被法院判罰人民幣500萬元,但公司強調有關罰金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和財務狀況造成實質性影響。國美還透過公關透露,公司目前資本金充裕,資本結構穩健合理。國美18日在香港的股價平穩,收市報2.31港元,升0.87%。
在遭北京起訴的同時,黃光裕也被香港證監會指控在2008年1月到2月期間,利用國美電器回購股份的時機,把自己所持有的股份套現22億港元,違反證券交易法規。香港證監會去年已入稟香港高等法院,獲準法庭頒發禁制令,阻止黃光裕動用在港逾16億資產。
在黃光裕案宣判后,香港證監會對中通社表示,不就有關案件作出評論。
不過,消息人士向中通社透露,香港證監會對黃光裕的指控和凍結資產令仍然生效。
黃光裕除了被北京第二中級法院判入獄14年外,還被罰金人民幣6億及沒收財產2億元。黃光裕的妻子杜鵑亦因內幕交易罪,被判入獄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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