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成雙選題的李白故里,既鼓勵了那些謀圖打名人故里擦邊球的后來者,也讓我們的常識成了未解之謎,實在叫人糾結。
據《湖北日報》9月23日報道,“李白故里”江油、安陸之爭,終于有了結論。近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給湖北省工商局發文批復,安陸使用“李白故里”不侵權。安陸市作為李白曾長期居住地,被稱作“李白故里”具有合理之處,屬于《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正當使用行為。
我絲毫不懷疑相關部門對李白故里之爭“結論”的正當性與正義性,但這個“結論”能否成為“定論”,恐怕還要存疑。如果按照這個批復的說法,今后的地方形象廣告都可以“××故里”滿天飛了:須知,“長期”是個彈性很大的概念,十年八年算長期,三年五年也不能說是短期吧。古往今來,是個名人都足跡遍天下,加上古代戶籍制度又不健全,很難精算時段,這樣推理下來,假如某天我國某地的形象廣告出現“馬可·波羅故里”、“白求恩故里”,也不算咄咄怪事了。
問題是,李白的故里究竟在哪里?這個問題不僅涉及商業營銷,本質上還是個歷史問題,含糊不得。江油也好、安陸也罷,情理或學術上說,都只能選擇其一。我在想,這兩家都號稱李白故里,且通過有公信力的媒體大肆傳播,孩子們看到了,該信語文或歷史課本還是信廣告呢?既然李白的故里成為雙選題,接下來,其他名人的故里也應該玩漂移了吧。
此前,有人說,李白故里何必死守著一個地方呢,有詩歌的地方就算是李白的故里。但學術問題畢竟不是寫抒情散文。這就好比有些人常說“我是農民的兒子”,并不等于他的農民老爸不止一個一樣,虛指與實指的關系不能混淆。有一個現象是值得玩味的:李白故里爭執了這么久,大有鬧到法庭的勢頭,地方政府情緒激昂,為什么不見相關專業學術話語出來吱聲?鬧到現在,竟然要麻煩工商總局來認定李白故里歸屬問題,這實在是個不大不小的冷幽默。
工商總局的批復說得也很清楚,僅僅是就廣告而言,也“具有合理之處”,并非一錘定音的定論。只是這個你好我好他也好式的結論,似乎不是開了一個好頭,只會讓名人故里之爭陷入更深層次的戰爭,當然,還有靡費于其間的政府財政。變成雙選題的李白故里,既鼓勵了那些謀圖打名人故里擦邊球的后來者,也讓我們的常識成了未解之謎,實在叫人糾結。(宋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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