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個別媒體有關“電價改革擬規定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用電量每戶每月87千瓦時,超額將提價”的報道,國家發改委昨天澄清,發改委沒有制定過這樣的標準,每戶每月基本生活需求用電數額將由各省份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國家不會制定統一的標準。
據媒體報道,全國擬推動階梯式電價改革,即將居民用電分為三檔:保證基本生活需求用電、正常家庭生活用電和奢侈型用電。其中,保證基本生活需求用電擬規劃每戶每月87千瓦時(俗稱“度”),這一標準為目前全國居民生活用電平均數字,超過這一數字將逐層調升電價。“87度標準”一經發布,立即引發一片熱議。除了“每戶人數不同,冬夏季節不同,南北地域不同,標準變不變?”等相關疑問外,更多質疑者認為每月87度的用電額度太低,“不夠用”。
對此,發改委價格司司長曹長慶昨天澄清,他們沒有說過把“87度”定為電價調升的標準。這位負責人表示,各省份的實際情況都不一樣,差別很大,收入水平、消費水平差距也很大,不可能全國制定統一的基本用電的標準,至于各地具體的標準是多少,應該由各省根據自己的情況來制定,而且應該廣泛聽取多方面意見。
在談到擬議中的電價調整幅度時,曹長慶說,即使一個家庭月用電量超過基本生活需求數額,達到正常消費額度的,電價核定將依據成本,調整幅度可能就是每千瓦時幾分錢到一角錢的幅度。電價改革,重要的不是漲價,而是形成合理的價格形成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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