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狀告廣州市財政局一案尚未宣判,格力已經迫不及待地展開新一輪發難。昨天,廣州格力空調銷售有限公司同時將廣州市番禺中心醫院、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推上被告席,就格力空調“廢標”廣州市政府采購一事向廣州荔灣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在這場鬧得沸沸揚揚的“民告官”中,廣州市財政局、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先后站在了被告席,政府采購的公信力正受到挑戰。
格力提起民事訴訟
昨天上午,格力向廣州荔灣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格力代理律師谷遼海告訴記者,在第一次訴訟過程中,只對一個被告廣州市財政局提出行政訴訟,并未提出任何民事索賠問題,而這次訴訟所針對的是執行政府采購任務的具體操作部門。
據了解,在政府采購招投標過程中,報價1707萬元的第一候選人格力無故輸給報價2151萬元的第二候選人廣東省石油化工建設集團公司。谷遼海告訴記者,依照相關規定,只有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才可以選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另外,在444萬元差價的事實依據下,被告違背了我國《政府采購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即:“集中采購機構進行政府采購活動,應當符合采購價格低于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此前,格力曾向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提出質疑,并向廣州市財政局投訴和行政復議,但處理結果并沒有消除格力對評審本身的質疑。11月2日,格力“廢標案”在廣州天河法院開庭。
索賠暫定6.4萬
格力請求法院責令被告共同承擔違法招標采購的民事責任,連帶賠償格力直接經濟損失合計63862.31元。
據了解,索賠款主要包含購買招標文件150元、制作投標文件費用958元、業務人員和技術人員誤工費用4192.31元、供貨安裝現場勘察以及交通差旅費用8562元、投標保證金5萬元。
谷遼海告訴記者,以格力第一名招標候選人的資格來看,“倘若沒有遭遇采購部門違規操作”,1707萬元的投標價將有可能獲得更高的收益,并且屬于既可實現的利潤收入。但在本次索賠中暫時沒有將1707萬元的預期損失作為賠償請求。谷遼海稱,“以部分的實際損失作為索賠依據而提起訴訟,以避免訴訟成本支出與其賠償收入不成比例,得不償失。”
不過,格力強調不排除在開庭時繼續追加相應訴訟請求金額,也不排除今后可能對所有參與不正當競爭的投標供應商,依照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有關規定提出相應訴訟。
單挑行業潛規則
價值1707萬元的生意被攪黃,索賠款卻不超過6.4萬元,格力此番起訴似乎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
記者采訪了解到,在實際入圍番禺中心醫院空調采購供應商中,除了格力既生產空調設備、從事安裝外還有5家公司既不生產,也不銷售空調產品。
從廣州市工商局的登記資料看出,與格力在競標中勝出的廣東省石油化工建設集團公司是一家國有建筑企業,主要經營化工石油、機電設備安裝等。而廣東省石化所代理的正是美的和大金兩個品牌的商用空調。有知情者透露,在政府采購過程中,代理公司充當的是“媒人”的角色,利用自己的關系網將所代理的品牌順利“嫁入豪門”。與此同時,收取一定的代理費。
格力固執地認為,只要產品合格一定可以打破行業潛規則,可惜在番禺中心醫院的投標過程中未能如愿,最后只能走上維權路。 (本報記者牛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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