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昨天開始,非居民電價每千瓦時平均提高2.8分。雖然國家發改委宣布此次調整不涉及居民用電,但此前國家發改委已要求各地研究對居民用電推行階梯式電價改革方案,并提出居民每戶每月基本生活需求用電數額,將由各省份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國家不會制定統一的標準,這給廣大公眾以無盡猜想。
電價改革涉及百姓切身利益,雖然記者此前已從省物價部門得到了明確信息,即遼寧近期、至少年底前,居民用電價格不會做出調整。但電價改革已箭在弦上,調整只是遲早的事。未來,遼寧居民用電將如何分檔、定價?有沒有大致的時間表?昨天,記者又采訪了省物價局相關部門。
民用電價調整已箭在弦上
眼下,各地水價調整已先行一步,電價調整緣何也緊隨其后?國家發改委發布的信息表明:當前電價方面存在的矛盾較多。從電網方面看,去年8月20日國家將全國火電機組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分錢,由于當時通脹壓力較大,且金融危機已給經濟發展造成沖擊,電網企業銷售電價沒有同步調整,導致購電成本劇增。從發電方面看,火電企業執行標桿電價存在不均現象,需要對標桿電價進行有升有降調整。而從節能減排角度也需要通過提高電價進行疏導。
從供電成本角度看,我國現行居民電價嚴重偏低。居民用電一般位于電網供電終端,電壓等級最低,且主要集中在電力系統高峰時段用電,其供電成本最高。國外居民電價一般是工業電價的1.5-2倍。我國長期實行的居民用電既低于工業電價,也低于平均電價。居民電價主要通過提高工商業用電價格分攤成本實現。長期下去既加重工業和商業企業的用電負擔,也導致經濟條件好、用電越多的家庭補貼越多,經濟條件差、用電較少的家庭補貼越少的不合理分配。
階梯式電價需充分論證后實行
居民用電采取階梯式電價,最早出現在上世紀70年代石油危機后的日本、韓國及美國。居民用電實行分檔定價,用電越少價格越低,用電越多價格越高。
“這次國家發改委提出對實行一戶一表的城鄉居民用電戶,將其月(年)用電量分為若干檔次,對基本用電需求部分實行較低電價,對超過基本需求的電量實行較高電價,既能合理反映供電成本,又能兼顧不同收入水平居民的承受能力。”省物價局價格一處負責人表示,未來居民階梯式電價的制定及實施要經過充分的調研論證之后才會實行。
具體到遼寧,階梯式電價的制定,首先國家要召開相關會議,確定一個大致的原則,因為各地區情況不同,比如北京與其他城市、省內的大連與朝陽的情況也不同,定價也不會一樣。國家召開會議確定相關原則后,根據會議精神,東北三省就階梯式電價如何制定,要進行適當銜接,之后省物價部門就分檔定價要進行測算,測算后提出可操作的方案,還要嚴格履行聽證程序,報批后才能付諸實施。這樣的程序緊鑼密鼓地履行下來,可能會在明年初、或將是三四月份。
至于未來居民用電的漲幅,省物價局價格一處負責人表示,可能與非居民電價漲幅同幅上漲,應該在每千瓦時2.8分錢左右,而不會有太大的上漲,也不會對居民生活帶來太大影響。根據國家統計局提供的數據,我國家庭每戶每月平均用電量為87千瓦時,目前我省尚未有相關統計數據,至于如何分檔,也只有相關程序履行之后經過測算得出。 (高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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