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民用電實施階梯定價”成為這幾天市民關心的熱點話題。國家電網四川省電力公司相關負責人昨日表示,從2006年開始,我省居民用電便開始實施“階梯電價”。目前省電力公司并未接到相關部門的居民用電漲價通知,我省居民用電電價仍按現有標準執行。
已是“階梯電價”尚未接到提價通知
“目前我們沒有接到任何漲價的通知,即便要漲也會提前開聽證會。”省電力公司財務部主任涂心暢說。據涂介紹,“階梯電價”是指將用戶的月用電量劃分為若干個檔次,電價分檔遞增,用電量越少價格越便宜,用電量越多價格越貴,形成一個階梯形的電價結構。我省早在2006年便在全國率先實行了居民用電階梯電價。
目前,我省城鄉“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執行階梯電價,即每月有一個執行基準電價的標準;而如果高于這一標準,則在標準基礎上按三個階梯提高電價標準。“實行階梯電價的最大好處是節約了能源。”涂心暢說,2006年以前,我省居民用電量增長幅度每年均增長10%以上。階梯電價實施后的第二年,居民用電量幾乎沒有增長,這說明在這種價格機制下,居民節約用電的意識更強了。另一方面,實行階梯電價減少了對高收入家庭的補貼,“更有利于社會公平。”
銷售電價上調漲幅低于全國水平
針對本月20號起我省銷售電價每度上調2.45分,涂心暢分析,這主要是為解決去年8月20日火電上網價格提高、發電環節電價上調對銷售電價的影響,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等原因導致的。涂心暢說,我省電價的調價水平同全國其他城市及我省周邊省份相比,還是屬于比較低的。據悉,北京上漲3.97分,重慶3.20分,湖北3.20分,湖南2.70分,河南3.45分,江西2.84分。(余行 殷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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