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發布消息,即將于2010年1月1日起實施《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以下簡稱《電摩條件》)新國標,規定“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自行車,將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劃入機動車范疇”。
如果政策嚴格執行,對于現已禁摩的城市,比如長沙,超過標準的電動車或將無路可走。事實上,這一標準的影響可能還不僅如此,若認真執行,超過1000家電動車生產企業將變成無證生產的非法企業,超過500萬就業工人將面臨失業,按現有1.2億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計算,近億人出行將受到影響,要么選擇考駕照,要么放棄騎行。
市民反映:“這事靠譜么?”
住在長沙市天心區的市民黃芳每日騎行上海立馬電動自行車上下班。昨日記者告訴她新國標將電動自行車歸為電動摩托車時,她第一句話便是:“這事靠譜么?我稍微加一下油門,時速就在30公里了,最快的時候還可以跑到50公里,是不是以后也要像汽車一樣買交強險?”
其實,關于電動車早在1999年便有一項行業標準——《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規定“最高時速不超過20公里,整車重量不大于40公斤”。據說,新國標正是在這項舊標準的基礎上創新而來。不過長沙市雨花區的一電動車銷售代理商告訴記者,現在市場上所有暢銷的電動車都在40公斤以上,平均速度超過20公里。“如果速度低了還不如自行車,誰會買呀?要知道普通自行車一小時還可以跑15公里呢!”
制定者:新國標擬定程序合法
根據公開資料,《電摩條件》系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下屬的全國汽車標準化委員會擬定。昨日下午,本報記者電話聯系了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工作人員稱該中心領導正在開會,無法做出回應。
那么這個標準化委員會在制定這份標準時有無征求公眾意見?接電話的工作人員告訴本報記者:“暫時無法答復,但可以肯定地告訴您的是,標準擬定的程序合法,征求了相關企業意見,也征求了政府意見,否則無法通過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的審核!
部分電動車從業者卻并不這樣認為。一些電動車銷售代理商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感覺十分突然。“我也是看網上才知道的,按說,這樣的規定,廠家應該事先和我們說,畢竟馬上就要執行了。可問了廠家,廠家也不知道!
江蘇新日電動車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新聞發言人胡剛昨日公開表示,新標準或將會使得行業內出現一輪破產高潮,眾多的中小電動車企業由于不符合摩托車生產條件而將破產。胡剛認為,目前1000多家電動車企業很難有達到這個標準的!叭绻麡藴收娴膶嵤,必將給行業帶來一次洗牌。”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張鳴昨日則在其博客上撰文,稱:“這實際上是摩托車廠家看上了電動自行車龐大的市場,想用電動摩托車取而代之。”
[鏈接]
10日將提交暫緩申請
已有行業協會主動站出來表示反對意見,比如中國自行車協會。
昨日,該協會下屬的助力車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陸金龍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說,他們將建議暫緩實施《電摩條件》新國標。“目前中國自行車協會的相關申請已經擬好,預計本月10日前提交國家標準管理委員會!
令人驚訝的是,中國自行車行業協會作為電動自行車行業的代言者之一,《電摩條件》新國標的制定卻并未征求該協會首席專家的意見。公開報道顯示,《電摩條件》新國標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電動車分標委與摩托車分標委共同制定。
陸金龍昨日告訴記者,《電摩條件》是強勢利益集團利用標準的手段設置技術壁壘和準入壁壘,容易造成社會的不公平性;而且可能造成城市交通擁堵混亂,使人民生命面臨巨大危險,讓不安全因素倍增。張鳴教授也質疑道,“一種產品的生產標準,屬于公共政策的范圍,可是,電動摩托車標準的出臺,既不問行業中人,也不管自行車企業的死活,更不管廣大消費者的意愿。這樣的政策叫什么呢?”
湖南省質監局標準處相關負責人昨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一標準僅是推薦性標準,并非強制執行,執行的具體情況如何以及會產生什么影響,還要看交警部門出臺的細則。對此,本報將予以持續關注。(記者胡遠志 夏雨)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