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國家有關電動自行車的新標準即將出臺,其中“超標電動車將歸入機動車”一說引起了市民的關注。記者從本市交警部門獲悉,暫時沒有接到與電動自行車新標準有關書面通知。
記者走訪了數家自行車行,店主稱,隨著新規出臺時間日益臨近,觀望氣氛漸濃,電動自行車生意下降了三成。
交警:沒有接到書面通知
“電動車以后都算機動車?”市民李先生對此有些不解,當記者告訴他,新標準規定超過40公斤以及時速高于20公里的電動車將被歸為“電動摩托車”時,李先生第一反應是 “不切實際”。
“現在哪輛電動車不超過40公斤?時速低于20公里的車根本沒人買,一般都在20到30碼左右。”李先生說,他買的電動自行車算是比較小型的,但算上電瓶肯定超過40公斤,而且還有不少摩托式樣的電動自行車更重,這一新規等于將現在路面上大多數電動自行車都歸于“機動車”。
“如果電動車歸為機動車,就得在機動車道上行駛,豈不是很危險!”雖然目前還沒有任何關于超標電動自行車行駛上的說法出臺,但光從字面上的理解,李先生覺得還是不靠譜。
記者隨機采訪了多位騎電動車的市民,他們的看法和李先生相似,暫且不談將涉及到的駕照、牌照問題,單 “電動摩托車在哪里行駛”一條,就讓許多市民心存擔憂,很難想象大量電動自行車與機動車混行的場面。
記者從交通部門獲悉,尚未接到與電動自行車新規有關的相關書面內容,目前電動自行車的通行法則還是照舊,交警部門也在密切關注相關的變化。
市場:顧客問的多買的少
昨天下午,記者走訪了滬太支路上的數家自行車車行,發現新條例公布以來,不少市民在購車時 “顧慮重重”。一位車行老板說,幾天以來,車行看似人流不少,但大多數都是前來問詢情況的,車行員工幾乎成了“解說員”,但車行生意卻比以往下降至少3成。
采訪中,顧客徐先生表達了自己的擔憂,他說,自己購買電動自行車,打算上班、買菜時作為短途出行的工具,原本是圖個方便,但如果電動自行車要歸到機動車甚至需要考駕駛執照,那他寧愿選擇購買更輕便的常規自行車,或干脆花錢買一輛輕便摩托車。
“光問不買的客人多,一天也賣不了幾輛。”車行老板孫志博表示,條例頒布以前,車行每天最少能賣出10輛左右的電動自行車,這幾天銷售出去的自行車,一共只有5輛,不少顧客來到店內,先問的就是自行車的重量和速度。事實上,市面上銷售的各式電動自行車重量和速度按照新規大都屬于 “超標”,不少有購車意愿的市民選擇繼續觀望。
孫志博說,雖然店內生意不佳,但店員卻忙得不行,以往的老顧客也紛紛打來問詢電話, “我們也沒完全搞清楚條例,只能好言安撫”。 (記者 李一能 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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