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央視《同一首歌》屢屢傳出要停播的消息,但是商家借其名義圈錢的怪事仍時有發生。
近日,武漢武商集團多名供應商向《每日經濟新聞》反映,武商集團借50周年慶邀請 《同一首歌》為名,強行要求供應商提供《同一首歌》活動贊助費,并按照全年銷售額攤派,數額從幾千元到十幾萬元不等。他們初步計算,武商集團借此圈錢或達上億元。
對于上述指責,鄂武商A董秘李軒稱“我們都是按照合同去收費的”,并表示公司將會對此事展開調查。
供應商:
我們被武商集團強行扣款
12月13日,武漢。
面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武商集團供應商劉波(化名)一行心情極為矛盾:到底該不該把這件事告訴媒體?因為如果走漏了消息,他們很可能失去每年與武商集團幾百萬甚至幾千萬元的合同。最終,他們決定把事情說出來。
劉波向記者提供了一份供應商結算費用明細,指著上面的“周年慶典服務宣傳費”說:“平常賬單上只有商品服務管理費、轉新店服務推廣費等,這次突然加了一個名目‘周年慶典服務宣傳費’,金額為2.5萬元。”
劉波說,這是雙方合同中沒有約定的款項。按照合同約定,如果要另外扣款,要征得供應商的同意并簽字,但這次,武商集團直接就扣了。
在被扣款后,劉波馬上打電話給武商集團的采購員詢問。采購員告訴他,這是集團統一扣的,只是每個供應商結賬時間不同,所以扣款的時間也不同。
隨后,劉波又撥通了幾個同是武商集團供應商的朋友的電話,發現幾乎所有供應商都被以相同名義扣了錢。
為求證劉波所言,12月14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來到武商集團旗下位于漢口復興村的武漢武商量販連鎖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商量販)總部結算中心。
很快,記者遇見了一些陸續前來結算的供應商。被記者詢問的十多位供應商無一例外地透露,因為武商集團舉辦《同一首歌》而被強行扣款,被扣款的數額不同,有7000元的,有3萬元的,有5.5萬元的,更多的還有11萬元。
這些供應商中,少數收到武商集團之前打來的電話要求贊助,但他們沒有答應;其余大部分供應商則根本沒有收到過是否同意贊助的詢問,就直接被扣錢了。
“這是武商集團強行扣的,我們沒辦法,除非你不跟他們做生意了。”一位被扣了3萬元的供應商無奈地說,其實很多供應商已經找過武商集團,但都沒用。據他介紹,12月11日,武商量販總部聚集了很多供應商,想為強行扣款一事討個說法,但并無結果。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在武商量販的供應商中,諸如中糧、魯花這樣的大型一線品牌,并沒有被扣款。“我們一線品牌的維權意識特別強,一旦有違規事情,立即向有關部門投訴,他們不敢強行扣我們的錢。”某一線品牌湖北區域負責人如是說。
武商集團官方資料顯示,除武商量販外,其旗下還有武漢國際廣場購物中心、武商集團世貿廣場購物中心、武漢廣場管理有限公司等6個公司和多家商場。那么,其他商場的供應商是否遇到同樣的情況?
武商集團旗下一商場的服裝供應商李芳(化名)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她所在公司被扣了5萬元左右,也是被迫贊助武商集團活動而扣的。李芳透露,武商集團商場的供應商中,除GUCCI、愛慕格拉、DIOR等少數國際一線品牌外,其他中小供應商基本上都被扣錢了。
知情人士:
此次最多可圈兩三個億
這次武商集團借50周年慶收取大量贊助宣傳費,與央視 《同一首歌》欄目有些關系。據此前《三聯生活周刊》披露,《同一首歌》每場活動的成本大約要幾百萬元。
由于《同一首歌》傳出要停播的消息,9月走進武漢的這場晚會,據稱是停播前的最后一期節目。那么,武商集團借這次節目圈了多少錢呢?
“武商集團舉辦《同一首歌》的總成本最多1000萬元,但它借機從供應商手中收取了幾個億。”武漢商界一知情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透露,武商集團目前共有上萬家供應商,如按平均每戶2萬元~3萬元計算(這與記者調查的樣本基本吻合),武商集團此次借《同一首歌》圈錢可達兩三個億。但考慮到大品牌不會“贊助”,實際收取的費用并沒有那么多。
在記者的調查中,多個供應商透露,此次扣除宣傳費的多少,其實是按供應商的年銷售額確定的。上述向記者報料的劉波稱,他在武商集團一年有200多萬元的銷售額,這次被扣了2.5萬元,大致為1%。其他銷售商扣款比例也大多如此。
武商集團相關財報顯示,2008年公司實現銷售額115億元,2009年上半年銷售額為65.92億元。按照其上半年的增長速度計算,今年銷售額將突破130億元。如果大致按1%計算,此次武商集團收取的贊助費也能突破1億元。
今年以來,不斷有消息顯示,武商集團正準備大幅擴張。4月,武商集團宣布其位于漢口、投資20億元的武商摩爾城動工;9月,武商集團宣稱,將斥巨資在武昌再造一個摩爾城;11月底,武商集團發布公告稱,以1.3億元全額收購十堰人民商場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權。而此前,武漢商聯集團股東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公司鄂武商A(000501,SZ)、武漢中百 (000759,SZ)、武漢中商(000785,SZ)將進行重組。
鄂武商A董秘:
我們是按合同去收費的
作為武漢商場的 “帶頭大哥”,一問起武商集團的地址,當地幾乎無人不知。12月14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來到位于武漢市漢口解放大道690號武漢國際廣場的武商集團總部。
隨著圣誕將至,武商集團的辦公區域里,安詳地站立著幾位圣誕老人,矗立著幾顆圣誕樹。在圣誕樹的白色對面墻上,醒目地懸掛著“把最微不足道的事情做得完美無瑕”幾個金色楷體銅字。
“這件事我們不會接受采訪。”《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要求就對供應商強行扣錢一事采訪武商集團時,被武商集團辦公室相關人士拒絕。
12月15日,記者致電鄂武商A董秘李軒。“我們都是按照合同去收費的,再說,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叫供應商直接和我們這邊聯系。”李軒表示,公司將會對這個事展開調查。
2006年7月頒布的《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零售商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的費用包括:未提供促銷服務,以節慶、店慶、新店開業、重新開業、企業上市、合并等為由收取的費用。
但實際上,“向供應商收取店慶費、宣傳費這種事情,對于零售商來說已經非常普遍。如果是合同之外,并且又沒有經過供應商同意,那么就屬于非法收取費用了。”第一商業網CEO黃華軍如是告訴記者。
一份 《中國供應商生存現狀調查報告》顯示,92.38%的超市供應商為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下的中小企業,因“勢單力薄”,在進入超市等零售賣場時,無力與零售渠道商討價還價,且在商品進入零售渠道銷售的過程中也受到種種不公平待遇,但依然無法不依賴零售商。其中,在零供關系中,零售商特別是大型零售商明顯占據了市場優勢地位。(嚴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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