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通報稱,《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等4項國家標準涉及電動輕便摩托車的內容暫緩實施。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12月15日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共同研究了《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等4項國家標準的相關問題。由于考慮到目前電動摩托車是一個新興的產業,制定好一系列相關配套政策還需要一個過程,經各方研究決定,標準中涉及電動輕便摩托車的內容暫緩實施。
國家標準委表示,將責成相關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在充分聽取相關方意見的基礎上,加快修訂《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以便使這個標準既能夠符合產品在安全、環保和節能等方面法律法規的要求,又能夠為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留有空間,更能夠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安全與權益。
此前,“電摩國標”規定整車重量40公斤以上、時速超過20公里的電動自行車將劃入機動車管理,這些超標電動自行車歸屬問題成為眾所關注的焦點。除了給市民帶來不便,更把不少電動自行車廠家推到了生死邊緣。
曾提交暫緩申請的中國自行車協會助力車委員會主任委員陸金龍對此“非常滿意”。他表示,12月22日,中自協將會召開會議對新電動自行車標準進行討論。
但商家和消費者還在擔憂:“電摩國標”暫緩執行,這會不會只是權宜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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