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0時19分報道,12月份以來,全國多個城市先后召開聽證會調整水價,12月31日福州水價調整聽證會也將召開。
北京等多城市調整水價 漲幅均不超過0.50元
今天(18日),濟南市將舉行調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聽證會,此次水價調整只對污水處理費進行上調,由每立方米0.70元調整為0.90元,基本水價和水資源費不調整,調整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到戶水價由2.95元/立方米變為3.15元/立方米。
前天,北京剛進行過居民水價調整聽證會;12月1日,寧波市已經正式上調水價,到戶水價將分兩步實施,其中,12月1日起,由現行每立方米2.2元調整為2.75元。第二步,上調到3.2元,明年7月1日起執行。
12月8日,哈爾濱市舉行調整城市居民生活供水價格聽證會,調整后,哈爾濱市居民生活用水綜合價格將達到每立方米3.2元。福州市水價調整聽證會將于12月31日召開。按照調整方案,市民用水價格調價幅度將由現行1.20元/噸調整為1.70元/噸。
調整城市供水價格重點是解決污水處理費偏低問題
國家發改委表示,調整城市供水價格重點是解決污水處理費偏低的問題。目前很多地區的污水處理費不足以彌補治理成本。按照我國多數污水處理廠的處理標準1級B計算,污水處理的平均成本約1.1元/噸(不包括管網建設和污泥處置成本),而截至2008年底,全國36個大中城市對居民收取的污水處理費平均只有0.7元/每噸,未達到國務院2007年規定的“污水處理費噸水原則上不低于0.8元”的要求。同時,隨著排放標準的提高和污泥處置費用的增加,污水處理成本仍有可能上升,現行污水處理費標準總體依然偏低,這是近期部分城市調整水價的主要原因。
此外,近些年來,我國水資源費征收標準有所提高,水資源的稀缺程度有所體現,也是水價調整的一個重要因素。發改委表示,個別城市確實因為供水價格長期偏低,企業虧損較大的,也可以適當調整,但要盡可能通過加強管理、減少跑冒滴漏、提高效率解決。
我國污水處理率明顯提高 1/4城市無污水處理廠
為改善水環境,解決水污染問題,近幾年,我國大規模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污水處理率明顯提高。根據住建部的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設市城市、縣及部分重點鎮建成污水處理廠1792座,日處理能力約9904萬立方米,分別比“十五”期末增長了46%和51.8%。污水處理率由2005年底的52%增加到2008年底的66%左右,有望提前完成“十一五”確定的70%的目標。但是,目前我國仍然有大約1/4的設市城市和71%的縣城沒有建成污水處理廠,相當一部分已建成的污水處理廠負荷率不足30%,其中70%是由于資金不到位、污水收集管網不配套造成的。(馮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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