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前進入,上市后拋出。伴隨著創業板的日益臨近,內地越來越多的風險投資和“奇才”、“能人”熱衷于這種極低風險,甚至可以說是無風險的投資方式。統計數據顯示,在截至9月21日已公布名單的29家創業板擬上市公司中,有11家公司存在個別股東“突擊”入股的現象,比例高達37.93%。
今年3月31日,中國證監會正式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這意味著創業板的推出已經鐵板釘釘。可就在“地球人”都知曉了創業板即將推出的消息之后,仍有不少神通廣大的投資人“突擊”成為擬上市公司的發起人。
其中最為典型的做法是,保薦人(主承銷商)拉上自己的“親親眷眷”——或是保薦人持股的公司,或是保薦人的親密“客戶”,或干脆是自己全資控股的直投公司。本報已經報道的就有青島特銳德、北京鼎漢和武漢中元等。也有一些“空降”的投資者不明來歷,從公開資料上難以判斷其與發行人之間的關系。
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毫無背景的普通投資者是不可能在IPO的前夜“突擊”成為擬上市公司的發起人股東的。右表匯總了11家創業板擬上市公司今年的“突擊”入股情況,其中大多數是在3月31日證監會敲定要推創業板之后。
快評
風險投資無風險
風險投資之所以被稱為風險投資,就是因為其投資行為具有極高的風險性;企業之所以需要風險投資,是因為它能給創業初期的公司帶來資金上的幫助。
而在招股前“突擊”入股,以遠低于發行價的價格拿上一兩年就拋出的行為幾乎沒有投資風險,不僅背離了風險投資的初衷,對企業來說也沒有任何幫助。盡管證監會為證券公司的“直投”業務放了7%的口子,但決不是為了讓保薦人在保薦創業板擬上市公司的時候多賺些“外快”,券商們應當加強律己,取信于廣大投資者。(薄繼東 實習生 蔡英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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