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關余秋雨先生因為持有擬上市公司上海徐家匯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討論十分熱鬧,最具有代表性的質疑是《每日經濟新聞》評論員葉檀女士的觀點:徐家匯商城股票的投資價值是有目共睹的,為什么偏偏是文化名人余秋雨先生能以很便宜的價格獲得該公司的股份?其中是否涉嫌國有資產流失?筆者想從另外一個角度分析此事。
我們首先分析一下余先生是通過什么環節得到了徐家匯商城的股份的?徐家匯商城的招股書中顯示,2001年12月,當時還是上海六百的徐家匯決定解散職工持股會,并計劃將其持有的24.5%股權轉讓出去。這些股權轉讓給了上海祥龍物業、徐匯副食品公司、上海六百的31位公司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干以及余秋雨等4位外部自然人。余秋雨當年以每股2.9239元的價格購入82.5萬股,出資為241.22萬元。而經過近8年的股本轉增,如今余秋雨的持股數量為518.6445萬股。
也就是說,余先生得到股份的契機是上海六百解散職工持股會。那么,2001年該公司為什么要解散職工持股會?職工為什么要將如此廉價的股份轉讓給別人?一切源于證監會有關公司上市的成文或不成文的規定:有職工持股會的公司一律不得上市,職工持股人數不得超過200人等。很多已經有內部職工持股的公司為了獲得上市資格,不得不無奈地“削足適履”。
內部職工持股的好處無需多言,事實早已經證明一切。中國最具有國際化水準的公司是深圳華為和北京的聯想集團,這兩個公司成功的秘訣就是內部職工持股。但如果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華為和聯想永遠不可能在國內股票市場上市。
既然職工持股制度有利于公司的發展,而解散職工持股會還要冒很大的風險,那么,證監會為什么要堅持這樣不合理的制度規定呢?從監管機構的角度看,主要有以下兩點考慮:
第一,職工持股容易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從實踐看,確有此類事情發生。但是近年來,國資委已經出臺了一系列防范國有資產流失的政策,如規范審計評估程序、強制進場交易等。從理論上說,這些制度可以基本防范國有資產的流失。很多國有資產重大流失都是因為地方政府官員嚴重失職、甚至吃里扒外所致。我們在實踐中發現,在各種改制方式中,大規模職工持股導致官員受賄的可能性最小,因為沒有人愿意為了集體的利益承受法律風險。
第二,職工持股擾亂資本市場的秩序。上世紀90年代前后,很多企業發行的職工股在“一級半”市場廣泛流通,嚴重擾亂了資本市場秩序。很多企業還采取倒簽文件等方式虛假發行職工股,甚至以職工股行賄政府官員等不正常現象,這些恐怕就是證券監管部門至今仍對職工股采取“嚴防死守”政策的最重要原因。
從上述分析可知,內部職工持股對公司的發展有好處,但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增加監管機構的工作量,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作用下,內部職工持股成為被清理的對象。此類因噎廢食的事情必須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關注,應該制定相應政策對職工股進行嚴格的規范、引導,全盤封殺不是最佳的政策取向。如果內部職工持股的公司不得上市的規定不改,將來會不斷上演上海六百解散職工持股會的悲劇,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將成為一個奢望。(尹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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