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同意,近日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日前,記者就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有關問題采訪了財政部有關負責人。
問: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今年中央1號文件均明確提出,要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請問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農資綜合補貼自2006年實施以來,深受廣大農民擁護,已成為我國重要的支農惠農政策。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的主要內容是:根據化肥、柴油等主要農資價格的上漲情況,在綜合考慮當年糧價變動、促進農民增收的基礎上,中央財政合理安排農資綜合補貼資金,實行動態調整,補貼規模只增不減,以更好地保護農民種糧收益,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
問:為什么要實施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其意義是什么?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惠農補貼工作,2008年農資綜合補貼總額達716億元,較2006年增長了5倍。這項政策使農民得到了很大實惠,農民滿意,社會反映良好,對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穩定糧食生產發展、確保國家糧食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來一些農資價格上漲較快,種糧成本有所上升,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一套規范、穩定、科學的補貼長效機制,以確保農民種糧收益不因農資價格上漲而下降,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
建立健全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意義重大。一是有利于穩定種糧農民的補貼預期,以更好地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二是有利于財政部門科學、合理安排補貼預算;三是有利于加強補貼資金的管理;四是有利于促進補貼政策更加公開、透明,便于社會監督。
問:實施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后,如何確保補貼規模只增不減?
答:實施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遵循了“價補統籌、動態調整、只增不減”的基本原則。
價補統籌,即統籌運用國家財政補貼與調控糧價兩方面措施彌補因農資漲價而引起的農民種糧增支。當農資價格上漲時,如果糧價漲幅不大,彌補農資增支則以財政增加補貼為主,適當考慮糧價增收因素;如果糧價漲幅較大,農資增支原則上主要靠糧價增收消化,適當增加財政補貼。動態調整,即中央財政安排補貼增量資金與農資漲價引起的種糧增支聯動,補貼額度動態調整。如果當年農資價格水平較基期上漲較大,導致農民種糧增支較多,中央財政相應多安排增量補貼資金;當年農資價格水平較基期沒有上漲或略漲,農民種糧不增支或少量增支,中央財政不安排或少安排增量補貼資金。只增不減,即中央財政上年已安排的補貼規模在當年不減少。上年補貼規模自動作為次年的存量補貼,由中央財政繼續安排。
從具體操作上講,即以2008年畝均化肥、柴油支出水平為初始基期水平(以后年份高于初始基期水平的,則以該年作為新的基期年)。綜合考慮當年農資價格和糧食價格變化以及國家財力情況,確定次年農資綜合補貼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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