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3時07分報道,新的《食品安全法》將于6月1號正式施行,從食品衛生到食品安全兩字之差,折射出以人為本的立法思維,法律所體現的亮點能否照亮食品安全的前途?中國之聲連線記者孫瑩。
中國之聲:即將實施的《食品安全法》都有那些新的亮點值得我們關注?
記者:首先取消了食品的免檢制度,與其說它是一個亮點,不如說它是以兒童的生命代價換來的教訓,也是一個質的飛躍。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食品不得實施免檢,縣級以上的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還有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對食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驗。第二個亮點:對問題食品實行召回制度,這個制度我們已經開始操作了,主要針對奶制品的幾次召回制度,某牌某批次產品下架的說法大家已經不再陌生了。依照新《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食品生產者經營者發現生產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該立即停止生產經營,召回已經上市的食品,通知相關經營者和消費者,并且記錄召回的情況。這充分說明國家對于治理食品安全問題的決心和信心,也是政府關注民生的一個重要舉措。
還有一個亮點,《食品安全法》進一步明確了分工,解決了標準不統一,亂價叢生的現象,國務院設立了食品安全委員會,來加強部門間的配合和消除監管的間隙。
中國之聲:這樣的一些亮點和措施的出臺,人們自然會問這樣的問題,它能不能解決所有問題,確保食品安全?
記者:實際上仍然擔憂的一個問題就是縫隙問題,法律上確定了由衛生部門來承擔食品安全總體的綜合協調職責,負責食品安全的風險評估、標準制定、信息公布等等,同時組織查處食品安全的重大事故,質量監督和工商部門,還有國家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分別對食品生產、食品流通、餐飲服務等等來實施監督管理,還有農業部要對食用農產品進行質量安全的管理。按照食物鏈來分工監管的話,實際上還會出現一些環節上的空隙。一般的安全事故往往就出現在這些環節上,可能前面這個部門說不歸我管,后面的部門也說不歸我管,就出事了。如何把這些銜接變成無縫的對接還是一個難題。法律實施過程中,相信還應該制定更加詳細的規定來縫合這些縫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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