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4日電 據國家財政部網站消息,中國內地將自今年7月1日起,分別對原產于中國香港、澳門,并已完成原產地標準核準的28項香港商品、475項澳門商品實施零關稅。
據悉,2003年6月,內地與香港簽署了《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此后,內地與香港又分別簽署了六個補充協議,在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貿易投資便利化三個主要方面對香港做出優惠安排。據知,CEPA是中國國家主體與其單獨關稅區香港之間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也是內地對外簽署、全面實施并完成WTO審議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議。
通知全文: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2009年下半年
對CEPA項下部分貨物實施零關稅的通知
稅委會[2009]5號
海關總署:
自2009年7月1日起,分別對原產于中國香港、澳門,并已完成原產地標準核準的28項香港商品、475項澳門商品實施零關稅。具體清單分別見附件1、附件2。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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