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四川省物價局獲悉,省物價局正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商業用電與非工業、普通工業用電同價方案,經省政府同意并報國家發改委審批后,很快就會公布執行。
省物價局稱,我省商業用電與工業用電同價后,四川電網供區仍按現行豐枯、峰谷電價政策執行。地方電網供區同價后,商業用電是否執行豐枯、峰谷電價,由各市州及擴權試點縣(市)物價局根據現行規定,結合國家發改委要求研究確定。鑒于當前商業企業經營困難較大,尚未對商業用戶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的地區,可暫緩執行。
目前,用電分類主要劃分為居民生活用電、商業、大工業、非工業與普通工業、農業生產等幾大類,其中商業用電價格標準在所有類別中最高。
成都市物價局有關負責人稱,目前商業用電價格較普通工業用電價格高20%,兩者實施同價后,商業用電每度將下降0.2元。(記者 楊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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