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銀監會2日聯合公布《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此前3天,央行與香港金融管理局達成協議,同意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香港銀行辦理人民幣貿易結算業務進行監管并相互配合。業內人士認為,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已進入倒計時,外貿企業匯兌風險將大大降低。
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倒計時”
業界期待已久的《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2日終于出臺,此時距離4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已近3個月。“我們期待7月份能出現首宗人民幣貿易結算。”瑞士友邦銀行上海首席代表余屹說。
讓外貿企業感到振奮的是,“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使用人民幣結算的出口貿易,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出口貨物退(免)稅政策。試點企業在辦理以人民幣結算的跨境貿易報關和出口貨物退(免)稅時不需提供外匯核銷單。
“此前的出口退稅政策是建立在外幣基礎上的,只有獲得外幣付款的出口商才有權享受增值稅退稅。而現在新公布的辦法對人民幣結算項目也給予退稅優惠,試點地區一些用人民幣結算的進出口業務,將不再經過收匯、核銷等原本由外管局控制的環節。”興業銀行資深經濟學家魯政委說。
記者采訪發現,人民幣結算不僅降低了匯率波動給出口企業帶來的風險,也減少了企業的結售匯成本。目前銀行對大型企業結售匯有一定的優惠空間,但小型外貿企業的兌換成本基本與個人相同,為3‰。如果以平均2‰的兌換成本計算,僅中行上海分行2008年8000多億美元的結算規模來計算,就可節約兌換成本16億美元。
央行與香港金管局達成協議,則意味著香港有望成為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的首站。上海五礦副總經理鈕為民向記者透露,上海五礦已同香港企業預簽了幾單人民幣結算業務,具體細則和操作辦法要視銀行和政府相關部門而定。“運用何種貨幣結算需雙方企業達成共識,我們和香港的業務往來較多,對方對人民幣的認可度也較高。”鈕為民說。(記者姚玉潔、有之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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