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破“不公”再談收費
摒除那些只顧自家過日子算賬的,和惟愿別人多破財的,反“擁堵費”的網民們矛頭指向清晰,直戳“公平”二字。為何視開征擁堵費為舍本逐末的下下策?就是“不公”所致。“不公”劍指三處。
不公之一,國家政策與地方措施斷層。
不少網友都在論壇上或博客中轉載了《南方都市報》的一篇報道,文章指出,既然要控制車輛過多,何不在車輛生產與購置的源頭控制,而要在車輛使用的末端控制?中國城市汽車社會的來臨,是經濟發展和一系列政策因素的后果。政府大力扶持汽車產業,是其中的一條主線。但汽車業的發展,不僅僅是產業問題,還是一個社會問題。目前政府大力發展汽車產業的興趣,要遠高于應對與汽車相關的社會問題的興趣。收取交通擁堵費的說法,令民眾條件反射式地觸發對這種現狀的憂慮,生出對這種政策應對的戒心與憂心。
不公之二,交通管理部門責任未盡。
博主“張超律師”指出,政府如果要以收費作為解決問題的途徑,那就要證明已經窮盡了應當履責并力所能及的種種努力,比如道路已經擴建得足夠寬了,公共交通已經足夠發達了,城市交通規劃已經足夠合理了,路權分配已經足夠公正了。只有這些方面都窮盡了努力,收費才有了正當性。基于收費是向公民重復征稅,所以,這只能是改善城市擁擠最后的手段。
不公之三,公務車不裁減,百姓讓路當權者。
有網友為廣州征收擁堵費制定了“細則”,其中“規定”:“公務車、軍警車、特勤車不在此列。”譏諷凸顯“公務車”在開征擁堵費問題上的尷尬處境。
新華網評論明確提出“擁堵費必須以成功的公車改革作為前提”。文章說,“征收擁堵費,必然要涉及到一個公平的問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公車與私車的公平。如果只針對私車征收,顯然說不過去。可是,如果公車繳納的擁堵費,全部都由納稅人埋單,擁堵費對公車沒有任何遏制力,同樣不會公平。專家們在介紹新加坡、倫敦等征收擁堵費的城市經驗時,往往忽略了人家在公車制度上與我們的巨大差距。”(記者 張小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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