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水價上漲問題,已經引起了國務院有關領導高度關注。日前,國務院批轉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此進行調研。(9月2日《21世紀經濟報道》)
諸如水電氣熱這些民生產品每次漲價,只要說漲基本都能漲成。一是漲價合理——成本論;二是合法——經過了聽證程序。然而,恰是這表面上看似合理合法的理由與程序,往往經不起推敲。
先說成本。我們記憶頗深的是,去年的鄭州市熱力漲價聽證會上,供熱企業與物價局聯手拒絕公布成本,盡管聽證最終“高票通過”,但消費者和公眾恐怕至今都不會服氣。這一次,蘭州水漲價,仍然是壟斷行業“通用”的“成本論”理由,仍然是企業不肯出示企業報表。那么經營成本是否如企業所說的不能承受,還是成本中藏著什么不足為外人知道的秘密,不叫人想象都難。
對漲價的聽證不能只是“聽”,政府部門和消費者代表座聽企業自說自話,或再加上政府部門站在企業一邊幫腔;而是要有一個充分論證的過程,需要一些無利益關系的第三方、權威的咨詢評估機構的參與,以評估論證漲價的理由是否成立。
就蘭州水漲價問題來說,一些理由明顯是站不住腳的。比如管網工程改造、基礎建設投入等增加的成本。
首先,供水事業屬于社會公益服務事業,納稅人的稅款中已經包含了這部分內容,繼續要消費者承擔就有雙重征稅之嫌;其次,作為專業的水務經營巨頭,威立雅在投標經之時就應該對未來可能發生的改造性投入有一個預測,在此基礎上作出可行性評估。
可是,該公司當初以數倍于競爭對手的高溢價戰勝競爭對手、購得經營權,現在卻說改造與基礎建設性投入導致成本不堪承受,還有每年5000多萬元折舊負擔不起,當初的高價投標是否一種盲目性的決策?放在威立雅這個著名的水務商身上,很難讓人相信。
這只是一個比較簡單的、顯露于表層的疑問,更多專業層面的問題,尚需要相關專業機構與專家的科學論證,而不是官方欽定幾名代表“聽”一下,然后絕大多數代表“舉手同意”。
水電氣熱等公益產品,一頭是壟斷形成的強勢,一頭是弱勢的消費者涉及民生的基本需求;因而其價格機制的設計尤其要謹慎、科學與合理。如果壟斷企業一拋出“成本論”殺手锏,政府便就范,消費者便“被同意”、一“聽”就漲,那么很難說這種價格機制是科學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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