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創投將迎重大利好,其持有的股份上市后有望豁免轉持社;。
在日前舉行的2009首屆中國創業板發展論壇上,國家發改委財金司處長劉健鈞稱,今年出爐的國有股轉持政策對國有創投公司造成較大的影響,經過調研,發改委向國務院有關部委呈送了國有股轉持新規,該文件目前已得到財政部的認可,將盡快出臺。
今年6月19日,財政部、國資委等部門聯合頒發《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規定股份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時,國有股東需按實際發行股份數量10%的比例,將上市公司部分國有股轉由社保基金持有。按此規定,國有創投機構也需執行。
對此,劉健鈞認為,國有股轉持對創投業有三大影響:一是導致國有投資機構的運營難以為繼。從1985年開始,科技部和其他部門運用財政設立國有創投公司,這些國有創投公司對推動中國創投業的發展和企業創業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轉持以后,對國有資本后續增量的投入也變成不可行。三是不利于國有資本與民間資本合作,共同推動創業企業的發展。
劉健鈞表示,對于按照引導基金設立的國有創投引導基金一律豁免轉持,這是合情又合理的,因為國有創投形成的資產和國有經營資產是不一樣的,目前創業投資仍然是國家需要特別扶持的產業,而且創投有風險性、經濟性,仍然存在市場失衡的問題,所以國有資產在這方面還應該發揮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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