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發改委對本輪電價改革作出了暫不涉及民用領域的說明,但一段關于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電價”的解釋,引起了老百姓的注意。
周四,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曹長慶表示,目前居民用電存在不公平現象,浪費較為嚴重,因此,國家擬學習國外先進經驗,推動階梯式電價改革方案。即將居民用電分為三檔:保證基本生活需求用電、正常家庭生活用電和奢侈型用電。其中,保證基本生活需求用電擬規劃每戶每月87度,這一標準為目前全國居民生活用電平均數字,超過這一數字將逐層調升電價。
不同于煤炭、鋼鐵,電的定價一直實行國家定價機制,并且十分慎重。因此,發改委價格司司長的一番話被視為居民用電價格將要調整的明確信號。
在居民中反應最大的是“超過87度漲價”這條紅線的擬定。
南京一家晚報的記者調查說,該市工薪家庭月用電平均都在100度以上。
這份調查引述一位劉女士的話說,“我問了一圈辦公室的同事,如果第一階梯是87度,那么我們這兒沒有哪家每月用電在此之下的。一般每戶每月用電都在一兩百度左右。夏天用空調時,月用電都在300度左右。”
被調查者對發改委“浪費較為嚴重”的說法表示難以理解。他們認為,“這說到底就是要漲價。”
提高居民電價總是會受到居民承受能力制約。特別是低收入居民對電價調整十分敏感,這讓政府的價格“指揮棒”屢受掣肘。
“87度漲價紅線”,在江蘇南京的部分居民那里受到抵觸。但是,在鄰近的省份浙江,這個漲價紅線是50度。
作為電價改革試點的浙江,2004年開始實行“階梯式電價”的調價辦法。當時浙江省內用電低于50度的大多是低收入居民,用電超過200度的大部分是高收入居民。浙江的居民電改已進行了5年左右。
除了浙江,福建、四川兩個省份也在政府主導下開展了居民階梯遞增式電價試點。這些試點或許將成為在全國各地推行“階梯式電價”的參考。
但在全國推,比在各省分別實施的難度要大很多。中國能源網信息總監韓曉平認為,“各地電量階梯的劃分、受惠人群的劃分、電價調整幅度的確立等工作,如果沒有地方參與是難以完成的。”
雖然對“87度漲價紅線”存在看法,但是未來居民用電將逐步推行階梯式遞增電價,用電越多,電價越高——這個方向幾乎毋庸置疑了。
發改委向公眾解釋了“居民電價不得不調”的理由。
“我國長期對居民用電實行低價政策。2008年全國居民用電平均價格為每千瓦時0.50元左右,既低于工業電價,也低于平均電價。目前較低的居民電價,主要通過提高工商業用電價格分攤成本實現。”
“長期下去,將既加重工業和商業企業的用電負擔,影響我國的經濟競爭力,又導致經濟條件好、用電越多的家庭補貼越多,經濟條件差、用電較少的家庭補貼越少的不合理分配。”
居民實行階梯式價格改革只是國家整體電價結構性調整的一部分。更多的關于非居民電價調整的內容,被老百姓所忽視。他們只關心與他們切身利益相關的部分。
電價改革事涉民生。很多媒體參與了報道。有評論說,改革必須以不能損害公民的整體社會福利為著眼點,這是評判任何一項改革成敗的重要前提。(主筆 王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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