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企業司有關負責人日前就《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相關問題答問時表示,《通知》進一步明確了企業職工福利費制度改革的方向,避免無序增長的福利性收入扭曲社會勞動力真實成本和市場價格(即工資)。
2009年11月12日,財政部印發了《關于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通知規定,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財政部企業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在《企業財務通則》對企業職工福利費制度進行實質性改革的基礎上,《通知》進一步明確了企業職工福利費制度改革的方向,一是控制職工福利費在職工總收入中的比重。相對于工資薪酬,職工福利只是企業對職工勞動補償的輔助形式。企業應當參照歷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職工福利費在職工總收入的比重,避免無序增長的福利性收入扭曲社會勞動力真實成本和市場價格(即工資)。
二是通過市場化途徑解決職工福利待遇問題。為減輕國有企業社會負擔,使其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國家近年來大力推進企業主輔分離和分離辦社會職能改革。企業目前仍承擔大量集體福利職能的,應當逐步推進內設集體福利部門的分離改革,通過市場化方式解決職工福利待遇問題。
三是逐步將職工福利納入工資總額管理。企業應當結合企業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將職工福利納入職工工資總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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