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2日電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自07年首只人民幣債券在港面世后,監于缺乏其它人民幣投資渠道,以及人債供應有限,一直存在求過于供的情況。金管局認為,在發債框架下,香港或海外的企業均可在港發債籌集人民幣資金,更重要是不只限于金融行業,發行的額度并不會受到限制,但需符合香港的法規。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11日在簡報會上指出,內地赴港的發債體,目前受到內地監管當局的規定,包括發行的額度等,而非內地的發債體,則按香港的法規進行,包括發行規模、發行方式、投資者主體等。然而,企業透過發債融資后,倘若所得資金需流回內地時,則需要經過內地監管當局批準。換言之,只要資金保留在港或流往海外市場,則不會受到內地當局規限。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指出,境外人民幣業務的發展方向,近年明顯出現變化。以往開展的人民幣業務,目的是令境外人民幣資金有序回流內地。自爆發百年一遇的金融海嘯后,歐美市場受到沖擊,而人民幣在國際市場上的地位顯著提升,逐步走上區域化及國際化貨幣的發展方向,令香港成為有效的境外人民幣市場。
政府官員表示,能夠吸引人民幣資金停留于香港市場,需要相關的投資或其它產品配合,貿易融資、項目融資、海外直接投資(FDI)融資、國債及擴大發債體等,均是考慮的方向。
國家財政部去年在港發行60億元人民幣債券,香港首只主權債券亦正式面世,散戶認購反應見熱烈。港府官員表示,希望當局能夠再次在港發債,增加市場的供應,據了解國家財政部正研究相關可行性,惟未有具體時間表。
市場人士指出,倘若內地當局能夠定期發債,以至擴大發債體至非金融機構,將令香港人民幣債券更趨多元化,再配合港府的定期官債計劃,有望令沉寂多年的債市轉趨活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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