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將于5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分為三類:920元、760元、600元,比原標準平均增長21.2%。
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介紹,這次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是山東省自1994年11月第一次公布最低工資標準建立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以來,第八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據了解,山東省上次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時間為2008年1月1日,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將月最低工資分為三類,分別為760元、620元、500元,各縣(市、區)對應執行不同的標準。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表示,適時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已成為政府調節企業工資分配的重要措施,能夠對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平起到直接拉動作用,既有利于促進消費擴大內需,也有利于穩定就業崗位,保障低收入勞動者的基本生活。(袁軍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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