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領域已經成為國際商業競爭的主戰場之一,中國企業在金融危機中想要跨國抄底,還必須想好買什么、怎么買的問題”,美國飛翰律師事務所上海代表處管理合伙人林藝思這樣告訴記者。在近日舉行的“第五屆企業知識產權峰會”上,中國企業在海外拓展業務時有關知識產權的保護和爭奪成為與會企業、學者關注的話題,如何在美國、歐盟不同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下完成最有利的并購和經營,已經成為中國企業能否加速“走出去”的關鍵一環。
知識產權成企業根本戰略
“如果我們想在一些新的國家拓展業務,首先會準備好知識產權策略包,根據該地區的法律,研發、市場和法律人員三方合作打包原有的專利資源,以應對競爭對手可能提出的訴訟,而全球所有代表處的工作人員都會向總部定期反饋當地的專利申請情況,以便總部及時更改知識產權策略”,中興通訊法務部知識產權總監柯曉鵬告訴記者。
類似中興、華為等這樣大部分營業收入和主要客戶都在國外的外向型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已經成為他們的根本戰略。在企業高管制定出知識產權戰略后,任何一個市場的開拓、新產品的推出和規劃初期,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就直接介入,制定相應的專利布局和策略。
柯曉鵬介紹,不僅僅是發達國家,現在與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合作時,對方也會提出非常苛刻的知識產權擔保體系,對于高科技企業而言,知識產權資源的不斷累積,已經成為商業競爭的有力武器。
不僅如此,金融危機中中國企業率先復蘇,不少企業開始著手抄底金融危機,布局全球市場。北汽集團董事長徐和誼在這個問題上態度非常鮮明:“國際并購,對中國企業來說,并購什么?我的觀點是:非知識產權不買。”他曾表示,對于中國汽車廠商而言,最缺少的就是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各種技術和專利,特別是發動機技術。
目前中國企業的海外并購方式大致分成三種模式,一種是資產、資金、資源層面的并購,第二種是知識產權層面的并購,第三種是市場、效益層面的并購。在徐和誼看來,沒有知識產權的海外并購就是失敗的并購。
我國企業常陷入“專利陷阱”
知識產權領域的爭奪,已經成為中國企業布局全球、商業競爭的主戰場之一。飛翰律師事務所律師陳維國介紹,隨著中國企業和產品在國外的聲名鵲起,關注度越來越高,美國針對中方知識產權侵權的訴訟案件也越來越多,但很多企業并沒有意識到這一領域的重要性。
“我接觸到的大部分案例中,都是中國企業一開始沒有做好預防措施,才會被外方抓住機會。”陳維國說。大部分中國企業往往都是產品已經面市,不僅自己的專利沒有申請,也沒有調查過競爭對手的專利現狀。
企業進行跨國并購時必須要進行的盡職調查中,知識產權狀況的調查是其中重要的一塊。林藝思介紹,這包括對被并購公司產品知識產權的權屬問題,專利和商標是否取得授權等的調查,有無許可、許可的有效、是否存在侵權訴訟等都是調查的內容,一般委托第三方完成。而中國企業在進行并購前,往往只看到資產層面具體的財務指標,而忽略無形資產價值的評估,很多企業由于費用問題都直接省去了這項調查,這就容易陷入競爭對手設計的“專利陷阱”中。
專利等知識產權的獲得和維持需要支出大量的費用,雖然這些支出與投入一個新廠房、新產品的錢相比微不足道,但沒有有形資產上的收益,觀念和意識的偏差使得企業不愿意再花錢支撐這樣的項目。而事實上,在美國排名前五百強企業的資產結構中,80%左右都是無形資產,對于某些高科技、非制造型企業,甚至這一資產的比例更高。根據美國專利商標局的統計,全美的知識產權價值5萬億美元。
知識產權不再只是“防御型工具”
林藝思提醒到,企業在海外開展經營業務前,必須主動調查這個產業領域內有哪些重要專利,可能對自己完成并購后的市場開拓造成影響,特別是當一個公司進入新的專業領域,更要了解競爭對手可能設置的“專利陷阱”。
林藝思說,這些陷阱可以通過詳細的調查,由律師“規避設計”的方案,繞開相關專利;或在大規模投資進入市場之前,與相關專利權人談判,獲得許可;或在設計新的產品前,考慮國外審批專利的審查期,提前做好專利儲備。在海外進行并購前同樣必須對公司的知識產權權屬問題進行詳盡的調查,以有效避免訴訟。
同時,不同行業的公司在考慮知識產權收購時也應有不同方向。在電子信息產業,由于產品更新換代快,所以并購中要把握時機,盡快拿到專利產品;對于醫藥、汽車等行業而言,收購時知識產權是最重要的部分,因此需要非常謹慎,多方位考察技術的權屬和許可。
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傳統而言知識產權只是保護公司研發成果的防御型工具,而事實上作為一種無形資產,它可以通過組合策略實現利益最大化,除了可以以無形資產入股建立合資公司外,還可以通過專利許可、出售、抵消產品的采購成本等方式,將知識產權“貨幣化”。(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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