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4日電 據發改委網站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人今日就《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答記者問時表示,民間投資在壟斷行業中所占比重非常低。
發改委負責人《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答記者問,在回答與國務院已出臺的鼓勵和促進民間投資發展的有關政策措施相比,《若干意見》在哪些方面有所突破時,負責人稱,長期以來,黨中央、國務院一直高度重視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為解決傳統思想觀念束縛、市場準入和融資難、合法權益得不到充分保障等限制民間投資發展的問題,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政策制定和實際工作中開展了大量工作。2005年,國務院印發《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號),全面系統地提出了推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36條政策規定,通稱“非公經濟36條”,對促進民間投資發展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但是,由于種種原因,“非公經濟36條”中的一些政策措施尚未真正落實到位。在市場準入方面,“非公經濟36條”明確規定,允許外資進入的行業和領域,也允許國內非公有資本進入,但根據有關方面的調研情況,目前全社會80多個行業,允許外資進入的有62個,允許民間資本進入的只有41個。民間投資在傳統壟斷行業和領域所占比重非常低,據統計,在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中占13.6%,在教育中占12.3%,在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中占11.8%,在金融業中占9.6%,在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中占7.8%,在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中占7.5%,在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中占6.6%,在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中占5.9%。
為此,《若干意見》將破除、拆除民間投資發展中存在的“玻璃門”、“彈簧門”等現象作為重點,針對上述行業和領域存在的準入難問題,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了“非公經濟36條”等文件中有關放寬市場準入的政策規定,提出了鼓勵民間資本進入相關行業和領域的具體范圍、途徑方式、政策保障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努力增強可操作性、提高文件的可執行力。一是明確了進一步拓寬民間投資準入范圍的總體要求。要深入貫徹落實“非公經濟36條”,深化傳統壟斷行業和領域改革開放,規范設置投資準入門檻,明確界定政府投資范圍,進一步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將民辦社會事業作為社會公共事業發展的重要補充,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準入的行業和領域,為民間資本營造更廣闊的市場空間。二是明確了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的具體行業和領域。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交通電信能源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國防科技工業、保障性住房建設等領域,興辦金融機構,投資商貿流通產業,參與發展文化、教育、體育、醫療和社會福利事業。三是提出了鼓勵民間投資進入的具體途徑和方式。主要包括項目業主招標、承包、租賃、產權或經營權轉讓、參與改組改制等。四是通過推進體制改革、健全收費補償機制、實行政府補貼和政府采購、給予信貸支持和用地保障等多種方式,提出了鼓勵民間投資進入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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