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正與法律專家探討“是否上訴”;黃光裕案宣判未對國美股價產生太大影響
本報訊 (記者殷潔)黃光裕案判決中涉及對國美電器500萬的罰金,國美電器昨天向記者表示,尊重司法機構對其判決結果,并表示罰金對經營不會造成實質性影響。此外,黃光裕案宣判并未對國美昨日股價產生太大影響,國美電器昨日報收于每股2.31港元,微漲0.873%。
宣判減少國美不確定因素
對于是否上訴,國美電器表示正與法律專家積極探討。據悉,黃光裕2008年被調查后,國美電器董事會主席職位由總裁陳曉接替,在2009年對國美的發展策略做了調整,從以往的粗放式“攻城略地”轉為提高單店的盈利能力。
國美電器表示,國美電器戰略轉型策略已見成效。隨著案件告一段落,紛擾國美電器的不確定因素的減少,國美電器將專注于公司的經營和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并進一步完善企業的治理。
黃光裕夫婦仍為第一大股東
國美電器上周五發布了2010年第一季度未經審核的業績,財報顯示,國美電器2010年第一季度凈利潤為3.33億元,同比增長3.42%,而營業收入達117.82億元,同比增長20.21%。
由于國美首季度業績符合預期,且股價已從高位下滑超過1/4,各大投行紛紛調高其目標價。瑞信給予其“跑贏大市”評級,但目標價下調4.6%,至3.34港元。美銀美林也重申國美“買入”建議,但目標價僅為2.9港元,
目前,黃光裕和杜鵑夫婦仍然持有國美33.98%的股權,合計為第一大股東。
- 人物
黃光裕:首富的人生“豪賭”軌跡
【創業史】
●1986年承包珠市口東大街420號國美服裝店,開始創業。
●1987年將國美服裝店更名為國美電器。
●1999年國美進軍天津,此后開始大規模向全國擴張。同年,創辦鵬潤投資有限公司。
●2001年12月,國美在12城市擁有49家直營店及33家加盟店,總資產達5億。
●2004年6月鵬潤集團以83億港元的價格,收購其22個城市94家國美門店資產的65%股權。國美實現以借殼方式在香港上市。
【財富史】
年份 財產 排名
2004年 105億元 首富
2005年 140億元 首富
2006年 200億元 第二
2007年 450億元 第四
2008年 430億元 首富
2009年 230億元 第17
注:數據來自“胡潤百富榜”。
“我做事的習慣,方向一旦明確,大概都想好,應該有三分把握,我就敢去做。”這句“名言”出自昔日中國內地首富黃光裕。
有人說,字里行間不僅透射出果斷、強勢的魄力,還把黃光裕“生性好賭”體現得淋漓盡致。的確,他“豪賭”家電行業,成就了“國美帝國”;豪賭資本市場,他成為內地首富……
然而,并不是人生的每一次“賭博”,他都能笑到最后。
電器起家
國美模式霸占全國
黃光裕的第一次“豪賭”發生在北京。
生于1969年5月的黃光裕出身農家,兄妹四人,家境貧寒。1986年,17歲的黃光裕跟著哥哥黃俊欽,揣著在內蒙古攢下的4000元,又連貸帶借了3萬元,在北京前門的珠市口東大街盤下一個100平方米的門面,取名“國美”。
棄服裝、做電器,這是改變黃光裕命運的一次重要抉擇。當時,家電是賣方市場。大商場電器柜臺和企業專賣店多是“單打獨斗”,經營模式幾乎均為簡單加價。黃光裕在非鬧市區開電器大賣場,幾千平米的營業面積一步到位,各廠家的全系列電器全擺放到位,顧客來一次等于逛遍全北京城的電器商店。
黃氏兄弟廣開貨源,薄利多銷,以速度沖規模,國美電器遂快速發展;到1993年時,已經發展至五六家國美電器連鎖店,1999年國美從北京走向全國。進入21世紀,國美連鎖店如雨后春筍般覆蓋全國,開店、再開店。同行只有兩個選擇:復制國美,或被國美淘汰。
最終,這個行業只剩下兩家巨頭——南蘇寧,北國美,他們的商業模式,幾乎一模一樣。這種“只賺流水,不賺利潤”的新商業模式,或許不是黃光裕發明的,但是在中國大規模成功推廣,黃光裕是第一人。
進軍股市
借殼上市成為首富
黃光裕的第二次“豪賭”與香港有關,這次他把目標放在了資本市場。素有香港證券市場“金牌殼王”之稱的詹培忠與黃光裕為潮汕同鄉,兩人一見如故,詹培忠稱黃“一講就明”。
坊間傳說,詹培忠不僅教會了黃光裕去澳門賭博,更教會了他如何玩轉港股。此后,黃光裕以超低價格從詹手中買殼“京華自動化”上市。黃光裕資產注入的方式出人意料———一堆價值10億元的資產,卻請會計師作價高達80余億港元跟自己成交。之所以這么做,黃光裕賭的就是香港人對大陸電器零售行業不夠了解,這就是他的“底牌”。
黃光裕又贏了。
2004年6月,國美電器借殼中國鵬潤成功登陸香港資本市場,中國鵬潤以83億港元的代價,置換了黃光裕手中65%的國美電器股權,黃光裕也一躍成為2004年的“內地首富”。
鎩羽A股
豪賭“中關村”失利
經過香港股市的磨礪,黃光裕殺回內地A股市場。2006年,他瞄準上了“中關村”。事實證明,這是他的一步敗招。
意在借殼上市的黃光裕,號稱拯救“中關村”易如反掌。可“中關村”5.92億元的不良負債和30多億元擔保,讓他叫苦不迭。黃光裕投入巨資后,“中關村”仍深陷泥潭,不僅公司重組、資產置換未遂,二級市場上的違規操作更是授人以柄。
惟一值得一提的是,“首富效應”讓“中關村”的股價從3元漲到14元。股價的飆升,意味著黃光裕必須投入天量的優質資產,來獲得更多的股權。他意圖將“鵬潤地產”價值20億的資產評估為180億注入。不過,這次“豪賭”以失敗告終。
在此期間,黃光裕決定買自己的二級市場股票,炒炒自己的股票賺點流動資金彌補損失。
法院判決書認定,2007年4月至9月,黃光裕指使他人使用85個賬戶購入“中關村”股票,成交額累計14.15億,賬面收益達3.09億余元。
“保護傘”
尋求高官掩蓋原罪
黃光裕的“賭”不僅體現在商場上,生活中的他亦是豪賭之人。
多家媒體報道稱,2003年,黃光裕經詹培忠介紹,結識“公海賭王”連超,自此踏進賭場。其之所以非法兌換港幣8.22億余元,正源于澳門的豪賭,累計輸掉超過10億港元。
即便如此,黃光裕2008年仍以430億的身價,第三次問鼎中國首富。
成了首富的黃光裕,自然不會放棄尋求“高官保護傘”,而且他堅信“保護傘”越多越好,這樣才能掩蓋他的原罪。
檢方指控黃光裕等人的起訴書中提到,黃光裕旗下的國美電器、鵬潤地產曾分別向公安部經偵局原副局長相懷珠行賄106萬,向北京市公安局經偵處的靳紅利行賄150萬,向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一處處長孫海亭行賄100萬,向北京市國稅局稽查局檢查科科長梁叢林及其同事凌偉各行賄50萬。
獲得好處的“保護傘”們自然會在黃光裕遇困時施以援手。
2006年,黃光裕兄弟身陷“中行騙貸案”被調查,該案的主辦人正是相懷珠。黃光裕四處活動,找到時任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在鄭的幫忙下,相懷珠協助黃氏兄弟逃過一劫……
昨日,法院認定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三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沒收財產2億。
最終,黃光裕還是輸了。
記者 李天宇 綜合整理
參與互動(0) | 【編輯:朱鵬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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