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20日電(黃瑞) 中國保監會20日在此間公布了《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并將于2010年6月10起實施。《辦法》適度放寬了單一股東持股比例上限,對于符合條件的主要股東,其持股比例經批準后,可超過保險公司注冊資本的20%。
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放寬單一股東持股比例上限,是在延續過去政策基礎上的適度松綁,能夠更好的遵循市場規律和尊重公司自身選擇。在2004年保監會發布的《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中,明確單一股東(包括關聯方)持股比例不能超過20%。
《辦法》將主要股東界定為“持有保險公司股權15%以上,或不足15%但直接或間接控制該公司的股東”,主要股東需符合三項條件:一是具有持續出資能力,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二是具有較強的資金實力,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三是信譽良好,在本行業內處于領先地位。
針對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保險公司,保監會表示,將繼續鼓勵中國國內保險公司引進境外優質資本,提高國內保險企業的競爭能力和發展水平。《辦法》規定,境外金融機構入股需滿足最近一年年末總資產不少于20億美元﹑最近三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且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等條件。
《辦法》還在股東持股時間﹑股權轉讓程序等方面給予市場更大的靈活度。
對于保險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或者上市后
宋方燦(宋方燦(總編助理)) 20:48:34
再融資,《辦法》規定應取得保監會的監管意見。
保監會方面透露,為落實《辦法》,將于近期發布通知,要求各保險公司上報股權情況。
參與互動(0) | 【編輯:何敏】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