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第三批創業板公司將進行新股網上發行,其中,杭州華星創業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將發行1000萬股,發行價19.66元,募集資金近2億元。不過《大眾證券報》記者查看了華星創業發布的多份與IPO相關的文件發現,在同一天簽發的不同文件中,身兼公司實際控制人和董事長的程小彥的簽字卻有天壤之別,很難相信是同一個人簽的名。
在華星創業的《招股意向書》中,程小彥的簽名筆劃飛揚,線條流暢,“程小彥”三個字一氣呵成;而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對招股意向書的確認意見》中,程小彥的簽字則變得中規中矩,用筆樸拙,“程小彥”三個字每個筆劃都交待得清清楚楚(。更值得注意的是,《招股意向書》和《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對招股意向書的確認意見》兩個文件的簽名,全部都是在2009年9月27日簽署的。為何同是程小彥在同一天簽的名,卻出現如此大的差異?這真的是同一個人簽的字嗎?
記者將兩個簽名截圖,向南京一位長年研究書法的人士求證。該人士分析認為,兩個簽名從筆劃上、文字結體上、筆意上以及書寫者所表現出的性格上,都有很大的差別。一個是大氣張揚,一個是沉穩厚重,不像是同一個人簽的名。
記者再查閱華星創業發布的《審核報告》、《董事會決議》等文件,里面程小彥的簽名全部與《招股意向書》里的簽名相同,而唯獨《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對招股意向書的確認意見》與眾不同。也就是說,如果存在有人代簽的情況,《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對招股意向書的確認意見》被人代簽的嫌疑最大。
《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對招股意向書的確認意見》是一怎樣的文件呢?它的主要內容是:本人確認《華星創業招股意向書》中與本人相關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指使華星創業違反規定披露信息;不存在指使華星創業披露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信息的情形。這樣一份程小彥本人重要的承諾,卻涉嫌并非本人簽字確認,這樣的承諾還有效嗎?
通過電話聯系華星創業的董秘方春英,詢問為何兩份文件中董事長的簽字差異這么大?是否存在他人代簽的造假情況?方春英說,“這不可能,如果有這樣的情況,我能不知道嗎?”但她沒有進一步解釋簽字差異的原因。
記者隨后又撥通了證監會信訪投訴電話,咨詢如果存在造假,將會有怎樣的法律后果。證監會工作人員表示,這不是一個小事情,具體有什么法律后果還難以預料。他將把記者反映的情況盡快轉給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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