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環境監管難,究竟難在何處?能否有所突破?江蘇省姜堰市環保局積極探索,認清自身薄弱環節,努力實現自我變革,通過優化調整項目管理流程,重新整合監察與監測資源,有效降低了行政執法成本,全面提高了工作效率。
重大項目跟蹤服務
-避免過度干擾企業
針對基層環境監管能力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姜堰市環保局從改革體制機制入手,著力修正不適應形勢發展要求的工作流程。姜堰市環保局廢除了過去那種一個項目需經多個科室、多個環節審批的舊模式,建立了重大項目環境管理協調機制。由市環保局管理科牽頭,成立項目管理協調小組,理順各職能科室間的關系。每個項目指定專人負責,從項目立項、環評、審批、建設、試生產、驗收監測等各環節為投資人提供全程跟蹤服務。
需要去項目建設現場辦公時,相關人員要經過市環保局管理科同意,并事先與投資人取得聯系。除協調小組成員外,包括分管領導在內的其他人員原則上不得介入,盡量減少項目現場工作時出動的人數、頻率,避免過度干擾投資人。
姜堰市環保局實行項目跟蹤服務卡制度,對項目管理實施全流程效能監察,對存在故意刁難、推諉或辦事效率低下等行為的相關責任人實施行政問責,確保項目管理及服務措施得到有效落實。
整合環境監管資源
-規范簡化排污收費
環境監察和環境監測是環境管理的“兩架馬車”。長期以來,兩個部門分兵作戰,力量分散,造成基層環境監管資源的浪費。如何整合兩種環境監管資源是姜堰市加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的一個重要課題。
姜堰市環保局積極探索,從機制上提供合理路徑,壯大了基層監管的力量。姜堰市規定,監測站現場人員在保證例行監測的基礎上,每月安排兩周時間配合監察大隊和中隊工作,聯合對轄區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和采樣監測,以增強基層環境監管力量。同時,監察大隊和中隊根據環境監測站的測算及委托收費協議,在征收排污費的同時,一并收繳監測費等相關費用,盡量減少對企業的干擾。
在此基礎上,姜堰市環保局還邀請市法制局、監察局、稅務局、銀監局等多家單位,共同規范和簡化排污收費流程及現場工作體系,在確保執法效果的前提下,努力推動現場工作的科學化、合理化、規范化。同時,姜堰市適時制定了市級《排污收費管理辦法》和《現場工作簡化辦法》,大大提升了現場工作及排污費征收的效率,有效減輕了執法監管人員的工作負擔,進一步增強了環境監管能力。
監管力量捉襟見肘
-服務效能亟待提高
從基層環保能力建設的角度看,基層環保工作不僅具有面廣、量大、任務重、要求高等特點,而且面臨著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和面源污染較重等現實問題,不斷提升的環境訴求與相對薄弱的環境監管力量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
據介紹,姜堰市每個環境監察中隊僅有3個編制,卻要負責3~4個鄉鎮、數百家企業、10余萬人口的環境監管工作。3名工作人員除了要負責重點污染源巡查等日常性工作外,還要開展飲用水水源巡查、城鄉環境整治和企業違法排污專項整治。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基層環保工作的內容不斷拓展,要求不斷提高,基層環境監管力量捉襟見肘的問題將更加突出。
從優化環保服務效能的角度看,目前,基層環境監管的體制機制尚不健全,各個職能科室間的溝通協調不夠順暢。行政效率低下,執法資源浪費。基層環境管理水平和服務發展的能力亟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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