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以汽車、石化、重型裝備等為代表的重化工業得到國家與地方政府的傾斜式發展,我國經濟結構開始呈現出越來越重的趨勢。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1990年我國重工業比重為50.6%,1995年上升到52.7%,2008年,我國重工業、輕工業比重分別為71.1%和28.9%。為應對全球金融危機,正在實施的4萬億元經濟刺激計劃中的大規模固定資產投資以及一些地方的重復建設,再次引發了人們對中國經濟結構重型化加劇和產能過剩的憂慮。
客觀地看,中國經濟結構偏重有其深刻的歷史淵源,是以重化工工業發展為首要目標的增長模式長期積累的結果,也是中國工業化、現代化過程中必然要經歷的歷史階段。改革開放以來,雖然這方面有所調整和改變,但由于長期以來形成的經濟發展模式產生的慣性作用,經濟結構偏重的問題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另外,GDP政績考核壓力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各級政府對重工業的喜好。更重要的原因是,國民收入分配結構不合理導致的居民消費不足,造成了我國低消費、高儲蓄、高積累,依賴大規模工業投資促增長,經濟結構重型化不斷得到強化。
經濟結構偏重的負面影響是多方面的。首先,重化工業是資本密集型產業,對勞動力的需求不大,經濟增長并不能帶來就業的增長,即俗稱的“高增長低就業”。其次,由于不能大量地吸收勞動力,我國農業人口轉移成為工業人口有限,導致中國城市化進程緩慢。第三,偏重的經濟結構導致居民收入增長慢,消費需求增長不足。第四,資源和能源消耗大,不利于低碳經濟發展。
進入21世紀,低碳經濟的爭奪戰已在全球悄然打響。這對中國偏重的經濟結構,既是壓力也是挑戰。我們需要變壓力為動力,應該清楚認識到偏重的、高污染、高能耗經濟的不可持續性,應加快經濟結構調整的步伐。
首先,要調整收入分配結構,刺激國內需求。從理論上講,收入分配決定消費,而消費決定生產,因此,調整經濟結構首先要從調整分配結構入手,通過提高個稅起征點、提高高收入群體所得稅率、控制壟斷性行業收入增長過快等措施,努力增加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控制高收入群體的收入增長,盡快培養一個數量龐大的中等收入群體。
其次,以建立健全保障科學發展、社會和諧的體制為目標,改革政府政績考核,提倡綠色GDP,消除不利于低碳經濟發展、不利于轉變發展方式、不利于可持續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
第三、通過產業制度創新,改善“高碳經濟發展模式”下的產業鏈條與產業結構。其核心在于縮短能源、汽車、鋼鐵、交通、化工、建材等高碳產業所引申出來的產業鏈條,把這些產業的上、下游產業鏈“低碳化”。
第四,加大調整高碳產業結構,逐步降低高碳產業特別是“重化工業”經濟在整個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創造條件將低碳經濟寫入“十二五”規劃以及將低碳技術研發納入國家科技規劃。大力發展新能源、節能環保、循環經濟等新興產業,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振興裝備制造業,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 石建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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