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你還不知道,你已上了“黑名單”
——“個人信用不良記錄”并非全是“個人”的錯
在北京工作的王女士最近遇到了煩心事——她在回老家哈爾濱建行辦理住房貸款結清手續的時候,意外發現自己已經逾期還款12次。據當時建行的值班經理告訴她,這樣的逾期次數足以影響她今后的再貸款,甚至出國。
王女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她幾乎想不起來自己什么時候沒有還款。而值班經理的說法是,即便是因為疏忽了利率的變化少還了一分錢,或者不小心晚還了一天都是逾期。
只因沒有留意貸款合同約定的每月還款日期或利率變化,盡管一分貸款未拖欠,卻在銀行的征信系統里留下了多達10余個的“信用污點”,這樣的貸款者大有人在。據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征信管理處處長張若鵬向《中國經濟周刊》介紹,很多人只有在發生再貸款或者出國等情況時才發現自己有了不良記錄,而這時候,記錄已經無法更改。記者還了解到,黑龍江省銀行個人征信系統運行兩年來,已有數千筆信貸申請因借款人信用不過關遭遇拒貸,而其中很多信用污點是由于借款人的粗心造成的。
6.4億人有了信用記錄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在2005年公布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2006年1月中國個人征信體系正式運行。銀行通過信貸系統自動判斷客戶是否產生了不良記錄,并將客戶的信用記錄定期傳送給人民銀行的核心信用系統,這樣商業銀行可以通過該系統全面了解客戶全部的信用狀況。另據日前在濟南召開的2009年中國人民銀行征信工作會議的消息顯示,到2008年底,企業征信系統收錄企業及其他組織已達1447萬戶,個人征信系統收錄自然人數達6.4億人,其中有信貸記錄的1.4億人。
“自該系統運行以來,個人信用報告作為銀行審批個人信用業務的重要依據,對于個人的信用行為產生了越來越直接的影響。”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行長周逢民介紹說。
據悉,目前一些商業銀行貸款可以接受的逾期記錄為8次以內,公積金貸款可接受的逾期記錄約為4次,有些銀行則非常嚴格,如果客戶逾期超過60天的記錄產生一次,客戶的信貸申請就會被拒絕。哈爾濱農行的一位負責人告訴王女士,她再貸款的話肯定會被拒絕。
一份信用報告對個人生活的影響還不僅僅局限于此,除向銀行借貸、辦信用卡外,出國以及一些重要部門的招聘、提職、辦理公務卡等重要環節也開始要求個人提供信用報告。據悉,黑龍江省已經率先將個人信用報告納入全省人民銀行系統干部選拔、行員錄用工作程序。“今年我們還向省人大起草了一份建議,將查詢企業和個人信用狀況作為參考條件納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推選、干部任免、人員錄用和企業評優程序。”周逢民說。
據周逢民介紹,黑龍江省的重合同守信用企業評選中已經將企業和企業法人的信用記錄作為了評選依據之一,“近年來,我們曾在媒體公示的300多戶重合同守信用企業名單中,發現20余家有違約記錄。經過查實,取消了10余家的評選資格。”
據張若鵬介紹,個人信用報告并不對信用的優劣做出評價,只是一個客觀記錄個人信用活動的文件,“人民銀行征信中心以客觀、中立的原則對采集到的信息進行匯總、整合,既不制造信息,也不對個人的信用行為進行評判,所以在您的信用報告中不會出現‘良’或‘不良’的字樣。”比如某人有一筆貸款逾期幾天未還,他的信用報告中將記載為這筆貸款逾期(主要體現在“當前逾期期數”、“當前逾期總額”、“24個月還款狀態”、“逾期31-60天未歸還貸款本金”等項目)。
“當然,個人申請貸款時銀行的工作人員可能會說‘因為你有不良記錄,所以不能貸’,這實際上是銀行工作人員根據您信用報告中的客觀歷史記錄,按照該行的信貸政策、審核標準等做出的判斷。”張若鵬說。
“不講信用”是誰的疏忽?
“我們發現,除了極少數人惡意拖欠貸款之外,許多人都因為‘不小心,不重視’導致自己的信用記錄中出現了逾期還款的不良記錄,比如某人忽視了和銀行約定的還款日期是每個月的20號,可是他卻以為只要月底還上就可以了,從而造成了十幾次的逾期。”張若鵬向《中國經濟周刊》介紹說。
信用卡也成為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重要來源。哈爾濱的傅女士告訴記者,她在購買房產時無意發現自己已被納入銀行信用系統的“黑名單”導致無法正常貸款,而把她帶進“黑名單”的竟然是一張因長期未用而欠繳“年費”的信用卡。
“我銀行的同學多,他們為了完成信用卡發放任務,分別給我辦了好幾張信用卡。”傅女士告訴《中國經濟周刊》,“我以為不激活就沒有問題,可沒想到,有的銀行無論卡激活與否,年費都照收不誤。由于卡一直閑置,每年扣卡費就被銀行扣成了負數,讓我成了不良信用客戶。”傅女士為此花了很多時間來銷卡,但她不知道,她的不良記錄什么時候會被消去。
王女士也對自己的信用記錄污點耿耿于懷。“建行從來沒有通知過我逾期,”王女士說,“為此我還自責,是不是因為我到北京后換了電話號碼?可是在我去人民銀行查詢自己的信用記錄以后卻發現,在哈爾濱的時候也有逾期,但是沒有接到過一次通知。”
“銀行不能‘人為’地制造不良客戶。”周逢民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客戶是否惡意失信常常存在爭議,要使這種不守信用的認定準確無誤,需要一套科學合理的標準和程序。其中銀行沒有做到事前事后的告知服務,不能不說是銀行服務的缺失。”
提醒服務可減“不良客戶”
有業內人士認為,商業銀行將顧客逾期還貸的違約行為提交給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等于向社會公眾公布了客戶的不良信用狀況,并帶來兩個不利結果:表明他是一個不守信用的人;增加了他在任何商業銀行獲得貸款的難度。
“任何人都必須對信用記錄中的污點負全部的責任和承擔全部的后果,但是銀行完全可以避免自己的客戶成為不良客戶。”周逢民說,“銀行除了要加大征信宣傳力度以外,還可以通過一定的系統升級幫助客戶減少不良記錄發生的機率。比如按照銀行對公信貸管理辦法的規定,在貸款到期之前,銀行工作人員需要提前通知客戶即將到期貸款的本息和到期日,并明確聲明:如果在到期日,客戶無法償還本息,銀行將收取逾期利息。這樣,客戶就可以提前安排資金,保證到期還款。”周逢民說,銀行同樣可以為個人客戶提供該項提醒服務。如果銀行能夠在借款到期前一周和到期前一天通過短信的形式通知客戶貸款即將到期的信息,對于大多數人而言,他們將能及時安排資金到簽約的還款賬戶,可以有效避免由于工作繁忙和疏忽造成的非惡意的貸款逾期。
“我本人就是銀行的黃金客戶,可是我在出差時仍然會遇到這樣的情況——發生幾天的還款逾期,但是我也沒有接到過銀行的通知。”周逢民說,“我對銀行的工作人員說,我這樣的黃金客戶都會被計入不良記錄,可見其他人的信用記錄更被漠視。”
如果銀行能夠增強提醒服務,周逢民相信,個人信貸客戶的不良記錄將會有非常大的下降,“而客戶對銀行的滿意度也將會有很大提高。”
“另外,我們在實際工作中發現,銀行卡的收費也存在問題,比如因為歷史原因很多人手里都有閑置不用的信用卡和銀聯卡,但是收繳年費時卻一直在收,甚至收成負數。我們建議銀行收到卡里沒有錢為止,不能再因此造成不良記錄了。”周逢民說。(記者 宋雪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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