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水價資助了高收入者,而不是資助了低收入者。為什么這么講呢?富人總是要消費更多的水,低水價對他來講可以更多地用水,他可以把游泳池的水每天都換一遍,但窮人還是用不起。”在7月16日舉辦的一個論壇上,有專家語出驚人。
商品漲價,高收入者用得多,掏的錢也多——“專家”的理論聽來似乎合理,但這種邏輯若成立,恐怕市場就要大亂。土地、房產、燃油、水、電、燃氣……哪一樣不是高收入者用得多?難道這些商品的價格都應該一漲再漲?那漲到什么時候才是個頭?
“漲價有益于低收入者”的理由可能比較有“賣點”,不過早已被事實證明其荒謬。以前也有人說“高校提高學費有益于低收入者”,認為低學費是在補助有錢人家的孩子。現在高校的學費的確一年比一年高,但很多窮孩子也被學費擋在了門外。
“商品漲價受益過程”的真實邏輯應該是這樣的:漲價會讓低收入者與高收入者都多掏錢,企業形成收益,企業收益中的小部分依法納稅上繳財政,而大部分成為股東(高收入者)的股權收益以及企業高管與員工的工資福利。漲價通常形成三個結果:財政坐地收錢;高收入者有出有進,通常出少進多;低收入者有出沒進,即便有點政府補貼,也不足以補償支出。這個邏輯鏈條最關鍵的地方是:低收入者支出是鐵定的,得不到或者得到很少也是鐵定的。
近來,不僅地價、房價、油價上漲,水、電、燃氣等基本生活用品的價格也鉚足了勁要上漲。基本生活用品漲價實非民生之福。房價漲了,低收入者還可以去郊區租房;油價漲了,低收入者可以坐公交車。但電與水是真正的剛性需求,誰都不能不用電不喝水,水、電漲價只會讓低收入者逃無可逃。
不可否認,水價存在一些上漲的理由,如水資源的節約、處理污水所需的費用等。不過,為了避免傷害低收入者的生存根基,應該普遍施行階梯式水價,即少用者價低,多用者價高,這樣既保障民生基本用水,又能通過提高用水大戶的水價,改善企業贏利狀況,減少水資源的浪費。
“窮人的民生”不是小事,對于一些自恃壟斷地位而漲價自肥的行業、企業,政府部門應該監管得更緊,在涉及低收入者的切身利益之時,政府部門也應該有更妥善的安排。(莫豐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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