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時代周報》披露,引起諸多爭議的“綠壩”軟件的強制安裝規定,出臺的過程卻顯得有些隨意:“綠壩軟件早就在網吧、學校開始安裝,而且一路暢通;軟件服務司當然希望看到綠壩軟件安裝得越多越好”,于是軟件服務司擬文,要求所有新出廠的PC都強制預裝該軟件。當文件送交工信部部長簽字時,“李毅中對這一做法曾有疑問:‘這么做是否可行?’對此,軟件服務司以‘這是國際通行做法’來匯報。這句話打消了李毅中的疑問。”
這篇報道的標題是“綠壩軟件預裝通知被誤導出臺始末”。可以理解,有關部門出臺的很多規定,其出發點都是善意的。被“國際慣例”或者其他一些理由所誤導,引起一些始料不及的反應,其原因正如該報道里所說,“國際通行做法”這個理由在工信部內部曾得到認可,畢竟很多人不是專業人士。與此相似的例子還有,江蘇省有關部門組織民營企業“富二代”進黨校培訓。再往前不久,則有紹興擬議在民營企業中派駐黨組織,監管財務運作等關鍵運營情況。
凡此種種,根本原因在于,一些政府部門的管理者,雖然有幫助企業發展的好心,但對市場經濟下一些基本的原則,或者說常識,仍然陌生。
僅僅從權責對等的角度來說,政府應當為自己做出的決策負責;你要求企業預裝綠壩,那由此帶來的維護費用、安全風險、兼容性問題,你也必然要一肩挑;如果哪個民營企業在被派駐黨組織后,仍然欠款、破產,那派駐的這個黨組織要承擔什么責任,派出他們的當地有關部門又要承擔什么責任呢?政府的長處是提供社會運轉的公共服務,而不是企業的運營管理。
政府介入企業具體運營的另一個不方便處,就是執行節奏錯位。企業的運行節奏與行政部門的辦事節奏,各有各的規律。《時代周報》的調查指出,強制預裝綠壩的通知發出后,19家國際商業組織聯合致函工信部,指出這一做法的草率之處。李毅中部長在弄清原委后,“大發雷霆,嚴厲批評了軟件服務司”。
行政問責,在行政機關中是應有之義,但在企業那邊,追求的是結果。工信部對19家商業組織的來函未作公開回應,導致后來22家行業組織以更大規模、更高層次的方式表達意見,最終導致綠壩軟件推遲預裝。此時有些企業開始預裝,有些企業還在觀望;企業節奏與行政部門節奏的錯位,造成了大量生產、溝通成本的耗散。
當然,上述措施的施行者都表示,這些措施出臺前,曾針對受眾企業進行調查,均得到了相當的支持率。但是,有關決策者顯然忽略了一個現實:主管部門向企業就具體事務征求“是”或者“否”的回答,其效果相當于等額選舉;在沒有其他選擇的情況下,企業的回答只能反映他們的態度,卻未必能真實反映他們的需要。在經濟領域,政府的基本原則應是“消極介入”,你不要,我不給。而不是今天問你要不要這個,明天問你要不要那個,卻忽略了企業真正的呼聲。
□劉天(北京 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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