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9月1日起,廣東省將實施《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定價成本監審管理辦法》。
近來水價問題成為社會爭議焦點。許多城市紛紛醞釀調高自來水價格,上海、南京等一批大城市已捷足先登漲了水價,各地供水企業及政府主管部門給出的調價理由幾乎如出一轍:污水處理成本過高,水企虧損。而市民普遍認為目前水價不算低,虧損難以置信,市民之所以信不過政府“理由”,問題在于自來水成本過于籠統、模糊。
廣東對納入污水處理成本的各項費用進行細化,明令不準將固定資產報廢、毀損和出售的凈損失,以及違約金、罰款、公益性捐贈、廣告宣傳費等10類費用打入成本,同時規定納入定價成本的職工基本工資、獎金、補貼、福利等,不得超過統計部門公布的當地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1.2倍。
這種細致入微的成本監管非常必要,使自來水成本構成由模糊、神秘、籠統走向公開、透明、具體,有助于遏制水企自報自說、越吹越大的“成本泡沫”。同時有利于彌合市民與政府在供水成本問題上的巨大分歧,強化公眾對供水企業的監督。
水價到底該不該漲?筆者認為,漲水價的合理性在于供水成本必須公開、透明和公正。但現實是,一些地方召開水價聽證會,供水成本居然成“秘密”,不愿給消費者代表看,或成本過于模糊、粗線條,公眾根本看不懂、弄不明白。
光有公開、透明還不夠,成本須公正、合理,就是說這些成本是在整個自來水生產和供應過程中必須發生的費用,而且不鋪張浪費、不奢侈,在此基礎上虧損屬實,適當漲水價才公平,市民才會接受。
眾所周知,供水成本越大,水企“虧損”就越大,水價勢必越高。因此一些水企想方設法將成本做大,成本成了筐,吃喝玩樂、公款旅游等,啥都往里裝,水廠職工拿著當地平均工資數倍收入,三天兩頭發東西,使得水成本不斷膨脹,拿這種“虧損說”當作漲價理由,顯然站不住腳。
因此,廣東的做法值得借鑒,甄別清楚供水成本中哪些由消費者埋單,哪些由企業消化,給市民一本明細賬,讓公眾參與成本監督,既彰顯公平,又有助于消弭市民對水價上漲的不滿。(尹衛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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