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兩件事兒有些耐人尋味。一件是,國企山東鋼鐵集團與民企日照鋼鐵不久前簽署資產重組協議后,外界曾擔心重組會引發日鋼職工不滿,后來證明是杞人憂天。因為許多日鋼工人對山鋼的國企身份“心向往之”。另外一件是河南林鋼重組。作為國企的林鋼將被一家民企重組,孰料受到林鋼職工的強烈抵制。
民企職工向往國企身份,國企職工卻抵制民企身份,背后是“國企情結”以及對民企的不信任。改革開放已經進行了30年,國企還是這么吃香,民企還是不受待見。想起來確實讓人有些不爽。難道是工人們不擁護改革?這么說可能有點大而無當。應該深入了解一下,日鋼工人為什么會有“國企情結”,或者反過來看,林鋼工人為什么沒有“民企情結”?
有關報道說,日鋼工人覺得國企意味著更高的收入和福利待遇以及更穩定的工作。林鋼工人則認為,重組林鋼的民企不落實勞動合同法,工人們假期、公休得不到保證,超負荷工作,請假需找人代班,被克扣工資、罰款,“這些現象在林鋼幾乎是不可能的。”此外,在國有企業,工人是企業的主人,在民營企業,這一點得不到很好的體現。林鋼有工會、團委、婦聯、職代會,重組林鋼的民企則沒有。
林鋼工人所說的這些情況在國內恐怕并非個案,這才是真正讓人擔心的。部分民企不尊重工人權益的行為短時間內可能給企業帶來了一定收益,但是不可能持久。從社會政治角度看,這些企業的行為也是對公民權的不尊重。問題還在于,從宏觀上看,這種情況是造成我國經濟靠廉價勞動力(還有對資源環境的無序過度開發)競爭,帶來大量貿易摩擦、經濟不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反過來看,目前國企體制中對于工人勞動權益的各種合理保護不應被視為“落后”、“僵化”的象征,不是改革的對象。我們的國企改革確實應該以提高效益為中心和目標,但不應以犧牲工人的合法權益為代價。
再往深處考察,民企為什么相對更容易出現上述問題?這可能與民企在與國企的競爭中整體上所處的不利地位有關。這種不利表現在準入方面的歧視、資金的取得、優惠政策的扶持等方方面面。由于在這些重要方面所處的劣勢,民企的經濟利益受到很大影響,這是造成他們不愿意規范對待工人權益、以借此補償企業收益的深層次原因。當然,更要看到,出現這種情況也與政府對民企的監管缺失有關。
看來,要想讓工人擺脫“國企情結”,不僅要反思我們國企改革的思路,使國企、民企處在同一個競爭環境下,還要加強政府對各類企業的監管,平等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易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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