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有關部門透露,從10月1日起,對當天行駛首都機場高速公路往返首都機場的車輛調整為單向收費,即天竺主收費站由現行的雙向收費調整為出京方向單向收費(楊林站收費標準同時調整),進京方向車輛憑當日出京時的收費票據免費通行一次,其他收費站點維持原收費方式和標準。
“國門第一路”首都機場高速,堪稱國內高速公路當中的頂級明星,其收費問題歷經多名律師幾次狀告、代表委員不斷質疑、學者教授公開抨擊、媒體輿論輪番炮轟,卻未見改觀,亦堪稱“史上最牛高速公路”。即便審計署亦做出“收費不合理”的定性,首發公司依然置若罔聞,甚至宣稱“收上100年費也行”。與之對照,此番有嚴格條件限制的“單向收費”,理應算作有關部門對公共輿論質疑的一種回應和讓步。
只不過,遲到了多年的有條件“單向收費”,非但未能解開公眾心中的疑團,反而讓人愈加疑惑:“單向收費”的依據是什么?如果一條高速公路本身早已還清修路貸款,并且已有大量盈余,難道只需通過“單向收費”來施惠于民,違規收費就變得合理了嗎?這種有條件的“單向收費”,究竟是一種恩賜,或只是為了應付輿論?
對于首都機場高速而言,公眾當然希望收費越少越好,可更關心的卻是:到底該不該繼續收費,收了多少費,多收的費用又去了哪里?該收費當然盡管收,可如果明明不該收費,“單向收費”又怎能替代免費呢?說到底,公眾要的就是一個說法:收費的合理性何在?決定如何收費的依據又是什么?高速公路的收費信息并非國家機密,為何不能向社會徹底公開呢?一不公開收費信息,二不回應公眾質疑,三不停止高額收費,僅僅一筆糊涂賬的“單向收費”,如何能夠平復公眾情緒,又如何能夠自證收費合理?
首都機場高速總投資僅11.65億元,其中銀行貸款7.65億元,其余為政府投資,也就是納稅人投資。1993年收費至今,收費金額早已超過投資額好幾倍,加上剩余收費期最后可能要收費100多億元。尤其是,明明是政府舉資修建,怎么就成了通車6年后才成立的首發公司所有的經營性公路?既然收費狀況良好,為何卻要通過轉讓收費權來延長收費年限?高速路變成“高價路”、“高訴路”,固然有特殊時期法律闕如的因素,但總歸不能罔顧與現有法規明顯相悖且嚴重損害公共利益的現實于不顧。公共利益的需要顯然比國企利潤更重要。
全世界14萬公里收費公路,10萬公里在中國。沉重的交通成本,既嚴重阻礙了一體化國內大市場的形成,客觀上也是拉動內需的現實障礙,極大加重了公眾的出行負擔和生活成本。像首都機場高速這樣的“國門第一路”,備受輿論質疑卻始終“不合理”地收費下去,甚至還會關涉國家的形象!妒召M公路管理條例》規定,政府還貸公路在批準的收費期限屆滿前已經還清貸款,必須終止收費。首都機場高速應否繼續收費下去,倘若沒有詳細的收費信息公開,僅僅“單向收費”顯然不足以自證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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