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12月2日《珠江晚報》報道,為節約用水,珠海市已確定根據水表數據,對今冬明春月用水量節約超過2立方米的居民用戶實施獎勵。 選擇獎勵市民節水的方式,以應對城市用水之困,此舉將不增加民生負擔與節能相結合,體現出管理智慧。
隨著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水資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如何解決城市水資源短缺問題,已是擺在城市管理者面前的難題。
目前,城市的工業和生活用水不是說不存在浪費,節水其實還有潛力可挖。因此,除有條件的城市可開辟引水工程外,當務之急更是要大力推進全民節水行動。
通過水價上調來達到節水目的,是一些城市采用的較為普遍的舉措。但從民生角度看,水價上漲或推出限水措施,容易形成社會抵觸情緒,也不利于提升民眾的幸福指數。
而且這些節水舉措幾乎全是政府單邊行動,民眾處在被動接受狀態,而節水有獎則能最大程度地吸引民眾參與到節水中來。
節水的最終目的是該用則用,不該用則不用。所以,節水有獎遠比漲價式的強制節水效果好。(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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