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北京市居民水價調整聽證會如期舉行,提交聽證的總體方案是每立方米上調0.9元,并提出了“一步到位”和“三年分步到位”兩個具體方案。參會的24名代表中,21名代表同意“三年分步到位”的方案,2名代表不同意調整,1名同意調整,但希望采取階梯水價。(《中新網》12月16日)
這樣的聽證結果,既不出人意料,也給筆者帶來了兩點強烈感受:一是聽證方式,照例又是主張漲價者出方案,聽證代表做“選擇題”,照例又是漲價理由泛泛而談的“概念宣講會”;二是多數聽證代表在無可選擇的情況下,雖然同意按“三年分步到位”的第二方案提價,但是對于階梯水價制度又有著極高共識。對于聽證方式陳舊而導致無法展開充分論證、民主含金量較低現象,由于歷史慣性等深層原因,人們已經沒有多大興趣談論了。而對于具有極高共識、又不在方案之內的階梯水價遲遲無法推出,倒真應該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
用水越多價格越高的“階梯水價”制度,從被提出的那一天起,就被認為是既科學又公平、既有利于水務經營良性循環又可真正鼓勵節約用水,是經濟意義和社會意義都很大的好制度。但是縱觀全國,卻沒有哪個城市真正全面實施到位。說起原因,無非是沒有達到一戶一表的條件,達到一戶一表條件的,抄表計費等工作量也要加大。說來說去,所有的難度,都是需要一定的基礎改造,而基礎改造既要花錢,又要操心費力,遠遠沒有直接漲價省時省力。
在“成本上升,不得不漲”的表面理由背后,有多少可以左右成本的人為因素,讓聽證代表和廣大民眾不得而知或頗感無奈呢?據媒體報道,河南省洛陽市自來水供應2006年和2007年虧損還分別僅為629萬和829萬,而2008年虧損一下子擴大到近4000萬。有關人士向記者道出其中原因:主要是新區城市管網投入建設,2008年固定資產提了折舊,而管網建設又以貸款為主,財務費用上升較大。管網建設提了折舊,但新區很多樓房卻還在建設中,建成的也沒有住滿。一套新的管網系統要用多少年?每年要提多少折舊?在城市功能沒有被完全利用的情況下,折舊費應該從什么時候計提?這么集中計提折舊,如果都列入成本,再以“成本提高”為由漲價,又怎么能令人信服呢?
階梯水價制度為什么難產?我以為,這決不僅僅是技術問題,更多還是行政思路上是傾向于“打基礎立長遠”,還是傾向于“短平快做表面功夫”的態度問題。階梯水價制度無論有多難,只要百姓需要,符合科學發展,就應該本著“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的思路,既腳踏實地又大刀闊斧推行下去。(馬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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