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吉利集團董事長李書福建議,將現行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2000元”調整為“個人所得稅起征參考點為5000元,各省、市、自治區可根據本轄區財政實際情況最多上下浮動1000元”;全國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兼總經理宗慶后,今年帶到北京的議案中的第一條建議也是提高個調稅起征點到5000元。
事實上,對于個稅起征點的關注由來已久,早在一份由中國青年報與新浪網新聞中心于2008年7月聯合進行的在線調查中,就有64.0%的被調查者認為,“提高個稅起征點,讓中等收入人群應對物價上漲”的需求迫切,其中44.4%的人認為起征點應定在5000元。但令人遺憾的是,“提高個稅起征點”的呼聲,每每在撩撥了人心后,就沒有了下文,變成老百姓一廂情愿的假設。
眾所周知,個人所得稅具有組織財政收入、調節收入分配狀況和調節經濟的功能。但目前我國個稅起征點過低的現實,已經讓個稅征收的功能定位遭遇尷尬——它實現了組織財政收入的功能卻弱化甚至忽略了調節收入分配和經濟的功能。按照國際慣例,個稅是富人稅,而非人頭稅:我國在1980年設置800元的起征點時,也還是符合“富人稅”原則的,當時需要繳納個稅的人是僅占總人口0.01%的中國富人;時至今日,廣大工薪階層都被納入了個稅的納稅主體,這無疑弱化了個稅調節居民收入分配的“均貧富”功能。
其次,“全民納稅”影響內需已成共識。 3月1日,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直言:“在整個的國民收入中,政府收入、企業收入的增速都超過居民收入,居民收入低,造成消費率低,提高居民收入才能提高居民的消費率。 ”我國一直是一個高儲蓄率國家,民眾的消費意愿不強,主要原因是現有的社會保障體系不夠完善,老百姓不敢花錢。而完善社保并非一日之功,在目前的狀況下,減稅意味著能讓廣大民眾獲得最直接的增收,是快速提振消費信心的手段。
有人擔心減稅會減少財政收入。這樣的擔憂不無道理,但值得注意的是,個人所得稅在國家財政收入中的比例僅為6%左右,工資部分的稅收又只是個人所得稅中的一種,因此,減少這部分稅收并不會給財政收入帶來太大的影響。
當然了,個稅改革是一個系統工程,個稅起征點也不能一增了之。據說,在個稅制度比較成熟的國家與地區,個稅起征點已經與CPI漲幅等經濟指標掛鉤,實現指數化、動態化調整。比如,在德國,個稅起征點每年微調一次,以保障公眾收入不受影響。比如美國歷史上曾多次全民退稅。但可以明確的是,提高個稅起征點勢在必行,不能再“雷聲大雨點小”,停留在年年有呼聲、年年不落實的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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