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地方政府巨額債務問題頻繁曝光,引發了市場擔憂。地方債規模到底有多大?中國審計部門23日首次披露了備受社會關注的地方政府性債務問題。通過審計調查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本級,截至2009年底這些地方的政府性債務余額高達2.79萬億元。另一個來自高盛在5月份發布的研究報告的數字是,截至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余額為7.38萬億元。真正的數字到底是多少或許很難精準定義,但風險已經浮出水面。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涉及貸款總量巨大,成為超越房地產貸款的風險因素。
地方債務的形成,僅以分稅制改革后地方事權與財權存在矛盾來解釋,顯然已經不足以自圓其說。所謂的入不敷出,還要看這些資金的流向是去了什么地方。事實上,地方債務升級背后最為活躍的背景是地方政府大規模的投融資活動。地方政府就像一個投資公司,投資、借債投資、變相借債投資。盡管現行法律對地方政府不得在財政運行中開列赤字、不得發行地方債券、不得提供擔保等有明確規定,但許多地方政府早已通過注冊成立各種名目的投資公司或建設公司等,搭建融資平臺向金融部門借款或向社會發行企業公司債或項目債。據報道,到去年5月末,全國各地方政府已設立了8221家投融資平臺公司,其中以城投公司面目出現的縣級平臺多達4907家。
當然,這與地方官員考核評價機制的設計分不開,考核目標中GDP增長目標優先,而改善地方政府財務狀況的任務并不突出,從而以信貸驅動投資帶動經濟增長就成為地方政府官員的天然偏好。任期有限而需要依靠經濟增長等政績升遷的地方官員,透支財力成為一條捷徑。
當經濟高速增長,信貸寬松時,水漲船高,債務問題并不突出。但經濟遇到波動時,平臺項目未來正常償付肯定會遇到比較大的困難。這部分風險由誰來承擔呢?風險必將分散和轉移。
6月13日國務院頒發《關于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的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將地方政府融資貸款分為三類:(1)融資平臺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2)融資平臺公司因承擔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項目本身有穩定經營性收入并主要依靠自身收益償還的債務;(3)融資平臺公司因承擔非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的債務。對于后兩類今后將嘗試市場化運營,言外之意就是政府將不承擔相應貸款的還款義務。而市場也風傳監管部門將專門針對政府融資平臺貸款制定更嚴格的撥備要求,例如可能對于不能有效落實擔保和抵押的新增政府融資平臺貸款按照20%的比例計提撥備,如此將對銀行今年盈利造成較大影響。
債務問題市場化需要格外慎重,一要防范銀行風險社會化,例如推進平臺貸款的證券化,必須吸取美國的教訓,如不控制杠桿率,分散和轉移風險反倒會擴散和放大風險。二要防范財政問題貨幣化,財政問題貨幣化注定導致通貨膨脹的鐵律,何時都將適用。就目前而言,政府仍有許多彈藥可用,維持低利率,相當于為銀行注資是比較現實的選擇,所以加息將會推遲。 □特約評論員白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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