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在經歷“調查門”、“訴訟門”之后,五糧液股票近期起伏不斷,雖然總體走高,但依舊難解我們的“心頭之痛”,此前的損失仍未補平。而令人不解的是,監管部門在“曝光”五糧液案之后,一直未見行政處罰跡象。我們很想知道從立案調查到處罰一般需要多長時間?我們現在能否起訴五糧液?
對于股民最為關注的行政處罰一事,廣東威戈律師事務所劉國華律師表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股民起訴須有有關機關的行政處罰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書。所以,現在起訴時機尚不成熟。
那么,行政處罰何時能出臺?劉國華律師表示,按照目前國內的證券執法體制,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案件,在稽查部門完成調查后,將交由專職的行政處罰委員會委員審理。后者按照“主審—合議”制原則,由主審委員審查案件的事實和證據,如有疑問,可退回稽查部門重新調查;如事實確鑿,證據充分,則根據法律規定提出處理意見,然后由處罰委員會合議作出決定,在此基礎上形成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當事人。
此外,被處罰人如果對處罰決定不服,可以申請陳述申辯意見或要求聽證。處罰委可按照規定組織召開聽證會,聽取被處罰人的申辯。聽證結束后還要進行合議,其程序類似于法院的“合議庭”,判斷原來要處罰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認定是否準確,并決定是否修改原處罰內容,形成最終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至于對五糧液虛假陳述的行政處罰出臺需要多久,這個問題無法明確。從近幾年的類似案件來看,證監會出臺處罰結果,最快的是26天,最慢的是670天甚至超過兩年半。如2007年4月4日,證監會向杭蕭鋼構下發了《立案調查通知書》,通知公司因公司股價異常波動,涉嫌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根據《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決定立案調查。2007年4月30日,中國證監會即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從立案到處罰出臺,歷時僅僅26天。
2006年7月25日,ST四環收到證監會北京證監局《立案調查通知書》,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被北京證監局立案調查。2009年5月25日該公司披露,已經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從立案到處罰出臺,歷時670天。
2007年5月24日,由于迪康藥業涉嫌違反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成都稽查局決定對其立案調查。2009年8月6日,迪康藥業發布關于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的公告。從立案到處罰出臺,歷時兩年多。
2007年4月6日,甘肅榮華實業(集團)公司涉嫌違反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甘肅監管局決定對其立案調查。2009年9月23日,該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達的 《行政處罰決定書》。從立案到處罰出臺,歷時兩年半。
所以,對五糧液虛假陳述的行政處罰多久才出臺,要看五糧液的違法事實到底有多少,也要看五糧液是否要求聽證。如公司有要求,劉國華律師認為春節前行政處罰很難出臺,他判斷可能會在2010年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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