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1日電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中國“限塑令”實施一年來成效顯著。與政策實施前相比,塑料購物袋使用量明顯減少,其中商場和超市最為明顯,減少量在75%左右。
2007年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國辦發[2007]72號,以下簡稱《通知》),該政策被國內外媒體稱為中國的“限塑令”。《通知》規定: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簡稱超薄塑料購物袋);從2008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要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通知》發布后,得到了國內外的高度評價和廣大消費者的積極擁護。與政策實施前相比,塑料購物袋使用量明顯減少,其中商場和超市最為明顯,減少量在75%左右(如沃爾瑪在全國106家門店塑料購物袋減少量平均在80%以上,北京宜家家居的減少量也在三分之二以上)。據有關協會調研測算,如按目前超市塑料袋的使用量減少三分之二左右計算,每年可減少塑料消耗27萬噸以上,相當于節約石油160萬噸。
為貫徹落實《通知》精神,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出臺了相關政策措施,加強組織協調,積極推進相關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了公告(2008年第33號),將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超薄塑料袋)列為淘汰類產品,禁止在我國境內生產、銷售和使用;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商總局制定了《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對超市、商場、集貿市場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行為作了明確的規定;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制定發布了《塑料購物袋》等相關國家標準。各地方也從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出發,認真執行《通知》要求和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安排部署相關工作,在加強塑料袋生產經營行為監督檢查的同時,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倡導消費者自覺養成節約環保的消費理念和消費習慣,并在商場、超市、主要街道向消費者免費發放環保購物袋,積極營造了“限塑”良好氛圍。云南省在積極貫徹落實國辦通知精神,認真總結三個州市“禁塑”試點工作經驗基礎上,進一步加大了“禁塑”力度,規定從2009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切塑料購物袋。
今年6月是“限塑”政策實施一周年,為鞏固現有成果,抓好抓實“限塑”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下發通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個月的“限塑”專項檢查。通過檢查,查找問題,總結經驗,研究提出下一步加強監管的政策措施,確保“限塑”政策的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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