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日早上8時,家住長沙萬家麗路望龍小區的伍林一覺醒來,卻發現自己價值約1萬元的財物“不翼而飛”,而令伍林更沒想到的是,這還不是最大的“打擊”——就在隨后電話掛失3張銀行卡的過程中,他被告知自己其中一張信用卡在1小時前,被人在3家店鋪連續消費7筆,共計25097元。
接下來的2天時間中,伍林在銀行、商家之間連續奔波,卻沒有任何結果。
事件回放
家中遭賊,財物被洗劫一空
伍林清楚的記得,1月15晚上自己是23時20分睡下的,“我當晚看到《曾國藩》最后一卷,睡之前還將手機鬧鈴設置成8:05。”但第二天伍林卻沒有聽到鬧鈴聲,正感奇怪的他起床一找,發現自己的筆記本電腦、2臺手機和錢包已經不見了,大衣也被扔到門口。
“電腦我才花5900元新買的,2臺手機一共要2000多元,錢包里有2200元現金和2張信用卡、1張儲蓄卡等。更糟糕的是,打電話掛失信用卡時,中信卡沒有問題,打電話給交通銀行時,工作人員卻告訴我,信用卡在當天早上被高額透支,第一筆劃了35元,第二筆劃了10000元,第三筆劃了5000元……后面的我就不記得了,因為已經完全蒙了。”
8時55分,伍林向隆平高科派出所報了警。
店員回憶
“青春痘”成功輸入密碼后,又欲刷幾條芙蓉王
7時43分,珊珊便利店凱圓分店,35元;
7時46分,芙蓉區銘發通信商行,10000元;
7時48分,芙蓉區銘發通信商行,5000元;
7時49分,芙蓉區銘發通信商行,5000元;
8時04分,珊珊便利店銀港水晶城分店,1342元;
8時23分,珊珊便利店銀港水晶城分店,2480元;
8時30分,珊珊便利店銀港水晶城分店,1240元。
這是警方從銀行調出的,伍林那張信用卡在1月16日早上“消費”全記錄。令人感到奇怪的是,信用卡的“消費”地點卻集中在伍林的工作地點——馬王堆大市場附近。為了能收集到有關監控,弄清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今天上午11時,記者陪同伍林來到珊珊便利店凱圓分店。
“8點以前,我們這里的監控沒有打開,但我對那天來買東西的人還有點印象。”16日值班的營業員段玉槐說,當時是2位青年男子要買一包35塊的煙,然后其中一個長滿青春痘的男子拿出信用卡,但輸了一次密碼錯誤,他隨后又拿出另外一張卡,再試,后來成功了,“刷完卡后,青春痘的男子又說還要再刷幾條芙蓉王,可他身邊那人制止了他。”
而在銘發通信商行和珊珊便利店銀港水晶城分店,同樣沒能調到視頻監控。銘發通信商行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天客戶很多,他們已經記不清了,而且只要用戶簽名正確又有密碼,他們就不會太在意。
銀行回應
任意輸入六位密碼或能刷卡
“我明明記得自己給2張信用卡都設置了密碼,而且我的密碼跟生日等信息毫無相關,為什么小偷還能成功的從我這張交通銀行的信用卡中,刷出25097元,銀行怎做的安全措施的?再者在十來分鐘就連續消費6筆大額,難道商家就沒有一點警惕性嗎?”伍林氣憤地說道。
事件發生后,伍林認為作為發卡行的交通銀行應該承擔一定責任。13時,記者陪同其來到交通銀行長沙萬家麗路支行,大堂經理張麗說,可能是伍林辦卡時,只設置了查詢密碼和交易密碼,而交易密碼只是在信用卡取現金時起作用,平常消費時只需要簽名后,任意輸入6位數字即可。
而伍林則不認同這種說法,他要求交通銀行發卡中心調出辦卡時的原始表格。
目前,警方已經介入此事調查,而交通銀行也表示能盡快調出伍林的原始資料,本報將進一步關注此事的發展。(羅旭 周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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