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時間,國內許多城市召開聽證會或者醞釀召開聽證會,準備就提高城市水價問題展開聽證。已經開過聽證會的地方,無一例外的大幅提高水價,參加聽證會的幾十名代表中幾乎全部贊成提高水價。這種現象讓人大跌眼鏡,不過細細想來也是見怪不怪了。
首先我們不能否認聽證制度是個好制度。對于事關百姓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和自然壟斷價格的制定,聽證會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對于這些領域來說,市場定價或者可能由于價格戰而趨于零,或者是由于價格戰結束而趨于無窮,或者對生產者極不利,或者對消費者極不利。有了這個好的制度,是不是就能起到好的作用呢?回想近年來使用聽證會的商品,基本都是壟斷經營的公共服務商品。這些行業很多都是壟斷性的,職工收入也比較高,福利待遇好。在這種情況下漲價,首先要企業把自身的各項成本對百姓交代清楚,讓老百姓相信漲價不是為了填補管理漏洞,不是為了提高職工待遇。遺憾的是,有關部門很少在聽證過程中提及這個問題,全部用“成本增加,不漲就虧損”遮擋所有疑問。這也讓百姓對聽證會制度產生了疑問,認為聽證會就是“漲價會”,只不過是用來走走形式,堵住質疑的聲音。
現實中這樣的事例也不在少數,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中石化天價燈事件,中石化辦公大樓的一個吊燈竟然就花費了156萬元!一方面天天把“虧損”掛在嘴邊兒,找政府要補貼,一方面卻是揮金如土,怎能不讓人痛恨?當然隨著經濟水平的提高,物價上漲也有其客觀規律在里面,但是相關部門在上調公用事業產品價格的時候,一定要充分考慮低收入群體的承受能力,要通過提高低保標準等方式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響;更重要的是,因資源性產品漲價而帶來的收益必須“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不能成為壟斷企業提高福利、揮霍浪費甚至貪污腐敗的經濟來源。
聽證會難讓百姓滿意,成為走過場的漲價會,首先是因為選擇參會代表沒有嚴格準則和程序,一般都是自愿報名,但是最重要“官方”遴選,這就讓人覺得他們選的都是“自己人”;其次,聽證沒有約束力,最后都以“上報有關部門”答復群眾,以“漲價沒商量”收場。
筆者認為,像自來水公司、國家電網等這種由政府壟斷的企業,其賬目應該是完全公開的,讓老百姓知道企業的運營成本,讓百姓的錢花的明明白白。然而,現實的情況是,申請漲價企業總是把賬本捂緊,生怕讓別人看到什么。到底是想掩蓋什么呢?每次聽證會都是稀里糊涂地“被漲價”,聽證會成了替罪羊,百姓又怎么會滿意聽證會呢?(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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