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論了數年的煤電改革暫時告一段落。近日,國家發改委正式下發《關于完善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意見》的核心是鼓勵企業一對一談判,由企業自主完善電煤價格管制,電企與煤企分散進行銜接。
有評論認為,中國政府將放開電煤價格管制,實現徹底市場化。這種認識是不清晰的!兑庖姟氛f得清楚,要繼續推進市場化,《意見》只是電煤市場化中的一小步。
發改委之所以出臺新的意見,是因為以往的集中銜接模式已經被市場所拋棄。在今年的“銜接會”上,六大電企結成利益同盟,最終導致重點電煤合同一單未簽,“銜接會”成為“務虛會”。
要知道煤電為什么要聯動,必須了解煤電改革的誤區,那就是行政化與市場化、市場價格與壟斷價格格格不入。
從2004年起,我國實行電煤聯動,以不少于6個月為一個煤電價格聯動周期,若周期內平均煤價較前一個周期變化幅度達到或超過5%,相應調整電價。煤電聯動事實上是根據發電企業主要成本,即煤炭的價格,采取政府指導價,給電煤雙方預留出一定的價格空間。政府插手價格制訂的微觀市場,是因為我國電力改革出現了兩層皮現象:發電企業逐步市場化,電網的壟斷卻在加強。面對鐵板一塊的電網企業,發電企業毫無議價能力,只能向上要求政策,要求漲價將成本轉嫁到消費者頭上。目前我國的電網改革十分滯后,壟斷之手向上下游迅速擴張,電力市場化改革因此進寸退尺,同樣滯后。
與此同時,煤炭行業卻拉著市場化的大旗,要求煤炭價格上漲。每年的電煤談判,煤炭企業與發電企業都會各自組成臨時而統一的集團進行價格博弈,其中每每顯現出電力企業市場化改革不到位的致命缺陷。
圍繞電和煤,業已形成了幾大壟斷集團。電網是壟斷核心,其次是煤炭企業,而后是發電企業。發電企業雖然享有一定的壟斷溢價,無奈電網企業力量更強,因此發電企業只能乞求政府力量的介入——我電價不能隨心所欲地上漲,作為發電成本的電煤價格當然也不該隨心所欲地上漲。不料煤炭企業依舊我行我素,于是,發電企業便一手向上要政策,一手向國外購買底價煤炭,這也是我國煤炭進口大幅上升的原因之一。
如果我國的電力市場化改革無法深入,政府之手不僅無法撤出價格市場,還會越管越多。政府將管制電網向用戶的供電電價、管制發電企業的上網電價,最終管制電價主要成本的煤炭價格。政府顯然不想走這條倒退之路。
另一條路是,趁目前CPI低迷經濟回升,提高電價,讓消費者承擔市場化改革的成本,而后加快電網與煤炭行業的改革。問題在于,如果壟斷勢力加強,其博弈能力也會加強——電價上漲之后煤炭企業必然要求煤價上漲,發電企業則會要求上網電價提升,如此一來,所謂的市場化改革就可能變成電、煤價格連番上漲的惡性循環。
要打破這一循環,《意見》提出兩個目標:在有條件的地區推行競爭確定電價的機制,也就是競價上網、低價上網,打破電網壟斷,讓消費者分享利益。同時將參考國際通行做法,盡快建立和完善我國電煤市場價格指數,通過價格信息網絡及時發布,為電煤雙方協商價格提供參考依據,建立電煤的近期與遠期價格預期。要實現這兩大目標,關鍵在于電網壟斷能否打破,能否確保交易指數不會受到大型企業操縱。
電煤改革應直指核心市場,打破所有的壟斷價格聯盟,否則所謂的市場化,就會成為消費者買單的漲價過程。(上海資深財經專欄作家葉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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